职称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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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信息评审计划编号2024-00670评审计划年度2024年度评审计划名称2024年度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程领域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评审委员会名称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联系电话0577-88377603计划类型职称评审申报时间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8-01 00: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08-31 23:59:59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4-09-13 23:59:59(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评审推荐方式审核推荐申报类型各专业助理工程师林业工程地质勘查土地工程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海洋工程与技术收费标准员级:100.00元助理级:100.00元中级:180.00元高级:280.00元正高级:280.00元初推中:80.00元中推高:150.00元评审方式定量为主评审标准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评分标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程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评分标准温州市林业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评分标准职称申报方式正常申报破格申报转(兼)评自评分申报机关调出申报技能人才申报评审结果发文发证评审范围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专业为:地质勘查、土地工程、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海洋工程与技术、林业工程。评审通知 温资规发[2024]35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其他相关附件 附件.zip2.评审计划说明1. 申报地质勘查、土地工程、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海洋工程与技术等专业的人员均需填写《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表》并将扫描件上传至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材料附件信息,申报林业工程专业和各专业助理工程师的人员无需填写该表格。 2. 林业工程专业符合《温州市部分系列破格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温职改办〔2005)53号)条件的破格申报人员,必须上传“破格推荐林业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3.目前在山区26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驻镇规划师和有“驻县进乡”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必须在“工作经历”中提供有关佐证材料。3.申报附件要求#必要材料名称材料说明材料样例1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表申报地质勘查、土地工程、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海洋工程与技术等专业的人员均需填写《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表》并将扫描件上传至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材料附件信息样例.docx2破格推荐林业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仅限林业工程专业破格申报工程师人员填写样例.doc3山区26县名单目前在山区26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驻镇规划师和有“驻县进乡“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必须在“工作经历”中提供有关佐证材料样例.docx4.申报对象资格#专业资格评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象专业技术资格1工程技术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中级]2工程技术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员助理工程师[助理级]3工程技术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中级]4工程技术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助理工程师[助理级]5工程技术林业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中级]6工程技术林业工程技术人员助理工程师[助理级]7工程技术海洋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中级]8工程技术海洋工程技术人员助理工程师[助理级]9工程技术土地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中级]10工程技术土地工程技术人员助理工程师[助理级]11工程技术国土空间规划技术人员工程师[中级]12工程技术国土空间规划技术人员助理工程师[助理级]5.可评审专业#评审系列名称评审对象名称评审专业名称1工程技术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员基础地质2工程技术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员勘查技术与工程3工程技术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员水工环地质4工程技术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员物化探5工程技术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员测试6工程技术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大地测量7工程技术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工程测量8工程技术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摄影测量9工程技术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界线与权籍测绘10工程技术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海洋测绘11工程技术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与地图编制12工程技术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地理信息13工程技术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导航电子地图制作14工程技术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地图服务15工程技术林业工程技术人员生态保护修复16工程技术林业工程技术人员森林培育17工程技术林业工程技术人员林业调查规划18工程技术林业工程技术人员林业综合开发利用19工程技术海洋工程技术人员海洋观测预报20工程技术海洋工程技术人员海洋防灾减灾21工程技术海洋工程技术人员海洋生态预警监测22工程技术海洋工程技术人员海洋技术23工程技术海洋工程技术人员海洋工程24工程技术海洋工程技术人员海洋生态环境25工程技术海洋工程技术人员海洋资源利用与保护26工程技术土地工程技术人员土地调查27工程技术土地工程技术人员土地评价28工程技术土地工程技术人员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29工程技术土地工程技术人员土地信息化30工程技术土地工程技术人员不动产登记31工程技术国土空间规划技术人员城乡规划32工程技术国土空间规划技术人员土地规划33工程技术国土空间规划技术人员主体功能区规划6.职称评审申报受理点#可受理委员会名称/受理点名称组建单位联系方式1√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77-883776030577-883668352√温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温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0577-899976910577-899976913√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0577-558769124√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温州市瓯海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0577-885065710577-885809915√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0577-634837970577-634837976√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永嘉县住建局组织人事科0577-672569167√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称申报点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77-598850908√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77-688857280577-688857280577-688857289√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称申报点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0577-6779116510√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工程受理点)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77-6756302211√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职称申报受理点)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77-658108650577-658108650577-6661792112√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77-6257241513√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0577-8699990514√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办公室(建设工程受理点)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0577-599025800577-59902580
2024-08-13
1.基本信息评审计划编号2024-00520评审计划年度2024年度评审计划名称2024年度宁波市工艺美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计划评审委员会名称宁波市工艺美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联系电话0574-89292060计划类型职称评审申报时间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8-01 00: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09-02 23:59:59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4-09-13 23:59:59(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评审推荐方式审核推荐申报类型雕塑雕刻工艺、金属工艺、漆器工艺、家具工艺、花画工艺、剪纸工艺、编织工艺、结绣工艺、织毯工艺、印染工艺、珠宝首饰工艺、陶瓷工艺、烟花爆竹工艺及其他民族工艺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收费标准员级:100.00元助理级:100.00元中级:180.00元高级:280.00元正高级:280.00元初推中:80.00元中推高:150.00元评审方式定性为主评审标准2022年度宁波市工艺美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职称申报方式正常申报破格申报转(兼)评技能人才申报评审结果发文发证评审范围1.传统工艺美术雕塑雕刻工艺、金属工艺、漆器工艺、家具工艺、花画工艺、剪纸工艺、编织工艺、结绣工艺、织毯工艺、印染工艺、珠宝首饰工艺、陶瓷工艺、烟花爆竹工艺及其他民族工艺等。 2.创意设计(1)视觉传达设计:含平面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品牌设计、书籍装帧、信息设计等。(2)环境设计:含公共艺术设计、展览展示设计等,不含建筑设计、建筑装饰、风景园林(景观设计)。(3)数字艺术设计:含网络艺术设计、交互设计、虚拟仿真等。(4)服装与服饰设计:含服装设计、鞋帽设计、染织设计、妆花设计、首饰设计、时尚设计等。评审通知 甬经信组〔2024〕94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宁波市工艺美术人员_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其他相关附件 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docx2.评审计划说明无3.申报附件要求#必要材料名称材料说明材料样例1破格、越级、直接、特殊申报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样例.docx4.申报对象资格#专业资格评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象专业技术资格1工艺美术工艺美术专业人员工艺美术师[中级]2工艺美术工艺美术专业人员助理工艺美术师[助理级]5.可评审专业#评审系列名称评审对象名称评审专业名称1工艺美术工艺美术专业人员雕塑雕刻工艺2工艺美术工艺美术专业人员金属工艺3工艺美术工艺美术专业人员漆器工艺4工艺美术工艺美术专业人员家具工艺5工艺美术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花画工艺6工艺美术工艺美术专业人员剪纸工艺7工艺美术工艺美术专业人员编织工艺8工艺美术工艺美术专业人员结绣工艺9工艺美术工艺美术专业人员织毯工艺10工艺美术工艺美术专业人员印染工艺11工艺美术工艺美术专业人员珠宝首饰工艺12工艺美术工艺美术专业人员陶瓷工艺13工艺美术工艺美术专业人员烟花爆竹工艺14工艺美术工艺美术专业人员其他民族工艺15工艺美术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视觉传达设计16工艺美术工艺美术专业人员环境设计17工艺美术工艺美术专业人员数字艺术设计18工艺美术工艺美术专业人员服装与服饰设计6.职称评审申报受理点#可受理委员会名称/受理点名称组建单位联系方式1√宁波市工艺美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0574-892920600574-891834652√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申报受理点)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4-558892973√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申报受理点)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4-876681830574-876789544√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申报受理点)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4-892871615√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申报受理点)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4-892932496√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申报受理点)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4-886815077√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申报受理点)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4-657966190574-893875208√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申报受理点)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4-599715809√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申报受理点)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4-6309819110√宁波国家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申报受理点)宁波国家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4-8928865811√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申报受理点)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4-8955470812√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申报受理点)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4-63938300
2024-08-13
1.基本信息评审计划编号2024-00644评审计划年度2024年度评审计划名称2024年度绍兴市交通运输(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评审委员会名称绍兴市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联系电话0575-88265196计划类型职称评审申报时间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7-31 00: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09-13 23:59:59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4-09-27 23:59:59(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评审推荐方式审核推荐申报类型交通运输—规划与设计类交通运输—建设与监理类交通运输—运营与管理类轨道交通—规划与设计类轨道交通—建设与监理类轨道交通—设施与运营类收费标准不收费评审方式定量为主评审标准绍兴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评分标准职称申报方式正常申报破格申报转(兼)评技能人才申报评审结果发文发证评审范围全市评审通知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度全市交通运输(含轨道交通)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doc其他相关附件 责任事故情况说明.docx2.评审计划说明无3.申报附件要求#必要材料名称材料说明材料样例1√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正文要求仿宋3号字体,行间距29磅。需加盖公章,上传pdf格式扫描件。2√责任事故情况说明申报交通运输—运营与管理类别、轨道交通—设施与运营类别的申报人员,需要提交该表,该表由申报人员近5年的用人单位提供(近5年有多家用人单位的,由当时的用人单位出具;劳务派遣等人员,由实际的用人单位出具)。样例.docx3√申报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样例.doc4√专业名称与申报类别对应表见附件样例.doc4.申报对象资格#专业资格评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象专业技术资格1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中级]2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中级]3工程技术港口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中级]4工程技术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中级]5.可评审专业#评审系列名称评审对象名称评审专业名称1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公路工程2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机电设备3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勘察4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船舶工程5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交通运输规划6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工程造价7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交通建筑8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试验检测9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环境保护10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工程管理11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工程测量12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工程水文13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岩土工程14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工程景观15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港口装卸工艺16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给排水工程17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交通安全设施18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19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运输与物流管理20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道桥工程21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交通信息与控制工程22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桥隧工程23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海事管理24工程技术港口工程技术人员港口机械25工程技术港口工程技术人员港口电气26工程技术港口工程技术人员港口航道27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城市轨道运输28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城市轨道机务29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城市轨道车辆30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城市轨道电务31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城市轨道供电32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城市轨道工务33工程技术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轨道交通规划咨询(轨道与铁路)34工程技术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人员线路工程(轨道与铁路)35工程技术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路基工程(轨道与铁路)36工程技术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轨道工程(轨道与铁路)37工程技术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人员桥梁工程(轨道与铁路)38工程技术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人员隧道工程(轨道与铁路)39工程技术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人员给排水工程(轨道与铁路)40工程技术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人员站场工程(轨道与铁路)41工程技术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工程造价(轨道与铁路)42工程技术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工程管理(轨道与铁路)43工程技术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工务工程(轨道与铁路)44工程技术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人员机辆工程(轨道与铁路)45工程技术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运输设备工程(轨道与铁路)46工程技术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人员通信工程(轨道与铁路)47工程技术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人员信号工程(轨道与铁路)48工程技术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人员机电工程(轨道与铁路)49工程技术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人员供电工程(轨道与铁路)50工程技术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人员暖通工程(轨道与铁路)6.职称评审申报受理点#可受理委员会名称/受理点名称组建单位联系方式1√绍兴市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绍兴市交通运输局0575-882651962√绍兴市越城区交通运输局(职称申报受理点)绍兴市越城区交通运输局0575-877650253√绍兴市柯桥区交通运输局(职称申报受理点)绍兴市柯桥区交通运输局0575-841309510575-841302154√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局(职称申报受理点)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局0575-821807385√新昌县交通运输局(职称申报受理点)新昌县交通运输局0575-863830586√诸暨市交通运输局(职称申报受理点)诸暨市交通运输局0575-890019967√嵊州市交通工程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嵊州市交通运输局0575-830183268√嵊州市交通运输局(职称申报受理点)嵊州市交通运输局0575-83018326
2024-07-31
市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组织建设,优化评委结构,提高评审质量,按照《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和《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级职称评审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职称〔2022〕23号)有关要求,今年我市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将进行评委库换届。各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及有关单位应本着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结构合理的原则,广泛遴选推荐(含个人自荐)新一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候选人员。具体要求如下:一、候选人员基本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章守纪,诚实守信,工作细致,严谨规范,专业技术业绩突出,行业认可度较高,在职在岗且具备本领域或相近专业高级职称。(二)熟悉相应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能够准确掌握并正确执行职称政策,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有职称评审经历者可优先推荐。(三)担任行业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职称评审委员会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担任本系列或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家,原则上不再纳入评审专家库。对本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学术造诣高深、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的高级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最高不超过70周岁。二、评委库组建要求(一)高级职称评委库组建要求1. 评审专家库应当由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人员组成,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2。2. 评审专家库一般包含主任委员库、评审委员库两个子库,主任委员库应当由10名以上本职称系列(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知名度较高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组成。3. 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库总人数应不少于100人,其中专业门类较多的评审专家库总人数应不少于200人。4. 异地(含非本市)评审专家应不少于专家库总人数的20%,新推荐候选人员应不少于专家库总人数的1/3。(二)中级职称评委库组建要求1. 评审专家库应当由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人员组成,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3。2. 评审专家库一般包含主任委员库、评审委员库两个子库,主任委员库应当由6名以上本职称系列(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知名度较高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组成。3. 面向行业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库人数应不少于50人,其中专业门类较多的评审专家库人数应不少于100人,新推荐候选人员应不少于评委总人数的1/3。4. 各区、各自主评审单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库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0人,其中本区、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20%,新推荐候选人员应不少于评委总人数的1/3。三、申报程序和要求(一)宣传发动。市相关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应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根据行业特点、评审范围以及涉及的相关专业遴选推荐人选,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同时做好有关政策答疑和申报指导工作。(二)个人申报。各有关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专家,可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服务专栏(http://rsj.nanjing.gov.cn/ztzl/zyjsryzcfw/index.html)查看本通知并下载《南京市职称评委会专家库换届操作指南》。即日起至4月10日,请申报人员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填报专家信息,并上传本人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和由本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盖章的《评委专家库人员推荐表》等电子材料。(三)评委会审核。4月28日前,请各系列中、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逐一审核,兼顾专业分布、年龄结构、新评委及异地评委比例等要求,提出评委库人选建议名单,并将《评委专家库推荐人员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送市职称办。(四)市职称办审核。市职称办综合评委推荐人员的年龄、层次、信用情况、专业水平、实践能力、行业分布、单位性质等因素,相应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择优确定评委库人选名单。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名单由市职称办核准后发文,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名单,由市职称办报省职称办核准备案后发文,入库专家每届任期三年。联系电话:68788318、68788127、68788050联系地址: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D座16F97房间附件:南京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一览表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06-12
各有关单位: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职称评定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22〕508号),根据各专业系列评审条件和评定标准、《国网人才评价中心职称申报规范》(人才评价〔2023〕16号),国网人才评价中心(以下简称国网人才中心)对2023年中级职称评定工作作出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安排职称评定工作包括职称申报、评审、公开审查、发文认证四个阶段。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单位中级职称评定工作(含中级自主评审)使用“国家电网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2.0”完成,网址:hr.sgcc.com.cn(内网),中级自主评审单位需在2.0系统提交自主评审申请,委托人才中心评审中级的单位需在2.0系统上传委托评审函;公司系统单位无ERP账号人员、系统外单位的中级职称评定工作使用“国网人才评价中心职称管理系统”完成,电力人力资源网内网网址为portal.cphr.sgcc.com.cn、外网网址为www.cphr.com.cn。(一)申报阶段1.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包括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所在单位初审、申报单位(地市公司级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下同)及主管单位(省公司级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下同)复审、申报者在线查询结果并办理评审手续等流程。(1)网上注册。申报者登录 相应“职称申报系统”,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注册时限为2023年4月24日至5月8日。中级职称考试教材订购同步开始,网址:电力人力资源网(外网:www.cphr.com.cn)“考试报名及教材订购平台”。(2)信息填报。申报者要仔细对照所申报系列的《评审条件》及《评定标准》,并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按“职称申报系统”信息填报页面所提示的各项要求正确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同时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标准照片。申报者还需上传与业绩、成果相关的各类佐证材料扫描件,包括获奖证书、专利授权证书、项目验收(立项、批复、实施等)报告等材料、角色证明、成果转化合同、效益证明、专家鉴定意见、应用(推广)证明、作品成果(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等)等相关材料,按照申报系统各项填报内容提示的对佐证材料(规范)相应要求进行上传,涉及本人角色或其他重要信息的部分可重点标识,申报者应确保上传的佐证材料齐全、规范、图片清晰。按照系统提示,确认符合申报条件再交纳报名费。①论文佐证材料还需提供权威网站查询情况的截图,内容包括:ⅰ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检索的同期期刊封面。ⅱ上述网站检索的同名期刊基本信息截图。ⅲ上述网站检索的同期期刊内本篇文章收录截图。②破格申报人员需下载打印《破格申请申报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后勾选破格原因及符合的破格条款,并完成报表签字、盖章工作。破格申报人员将签字盖章的《破格申请申报表》扫描后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纸质版原件作为申报材料提交。③对按照疫情防控一线相关政策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如下: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大专学历可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单位需提供申报人员疫情防控一线工作情况相关证明(包括工作具体内容及成效,仅2020年、2021年、2022年有效),并报省公司级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申报人员将签字盖章的“证明”扫描后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纸质版原件作为申报材料提交。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仅2020年、2021年、2022年有效),可破格申报高一级别的职称。申报人员在“获奖情况”栏目中对相应奖励进行填报,并提供《破格申请申报表》,需按照“破格申报人员”流程完成相关工作。(3)数据提交。数据填报无误后,申报者通过“提交数据至申报单位”功能将数据提交至上级“申报单位”,数据提交后可打印相关报表。(4)准备初审材料,送审。申报者在数据提交后,打印《职称申报初审表》、《职称申报公示表》和《材料清单》各1份,“电力工程、工业工程、档案、政工”职称申报者还需打印《主要贡献鉴定意见表》、《作品成果鉴定意见表》、《所在单位评价意见表》各1份。申报者将相关报表连同与所录入内容相对应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代表作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于2023年5月10日前送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5)所在单位初审并公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者提交的《职称申报初审表》、《职称申报公示表》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现职称情况、学历情况、岗位情况、工作经历、业绩内容、作品情况、担任角色、是否具备申报资格(含破格人员、抗疫人员等);对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和代表作品等业绩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进行审核。对“电力工程、工业工程、档案、政工”职称申报者的水平、能力、业绩进行审核、鉴定、评价,并在相应的《鉴定表》、《评价表》上选择填涂、签字、盖章,并将签字盖章的鉴定、评价意见表进行扫描。审核后将《职称申报公示表》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人事部门在《职称申报初审表》上签字、盖章,在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上盖章(原件退还本人),完成后将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全部报表及有关扫描件形成整套材料于2023年5月23日前报送至申报单位(地市公司级单位)审核。(6)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通过“申报或主管单位职称审查系统”对上报的初审材料及系统中数据进行审核。审核《职称申报初审表》、《职称申报公示表》与系统中数据信息的一致性;审核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与系统中相应扫描件的一致性;审核破格人员、抗疫人员在系统中上传的相关申请和证明的扫描件与其原件的一致性;按照职称系统各项填报内容提示的对佐证材料(规范)相应要求,审核申报者上传的佐证材料扫描件是否齐全、规范、图片清晰。对于“电力工程、工业工程、档案、政工”职称,需将鉴定、评价结果分别录入到主要贡献、作品成果、单位评价模块中,并上传各类鉴定及评价意见表扫描件。审核无误后,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数据提交至主管单位(省公司级单位)。(7)主管单位审核汇总。各主管单位需登录“申报或主管单位职称审查系统”对数据进行复审。审核重点:资格审查(学历、年限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破格人员是否符合破格条件、抗疫人员是否满足相关申报要求等);审核奖项类别、级别、排名等,专利类别、排名等,论文等作品类别、角色等。对于“电力工程、工业工程、档案、政工”数据,需按照系统中各类《鉴定表》、《评价表》扫描件的鉴定和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并确认。审核、确认后,于2023年6月12日前将数据提交至国网人才中心。(8)在线查询复审结果。国网人才中心将全部数据进行汇总、审核。2023年6月20日后,申报者可登录相应“职称申报系统”查询复审结果。“电力工程、工业工程、档案、政工”职称申报者可查看积分结果。同时,复审结果将进行公示。(9)完成“职称申报”工作。“技工院校教师、新闻”复审通过人员,通过支付宝或农业银行平台网上支付评审费,系统显示“已交费”状态后,申报者可打印《职称评定表》。“电力工程、工业工程、档案、政工”积分达标人员,通过支付宝或农业银行平台网上支付评审费,系统显示“已交费”状态后,即完成“职称申报”工作。申报者还需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考试相关事项拟于 2023年7月印发。申报者交纳评审费的时限为2023年6月20日至6月28日。超过时限,视为自愿放弃2023年职称评定资格。2.“技工院校教师、新闻”职称申报者提交《评定表》(1)申报者打印《职称评定表》(A4纸双面打印,2份)、《材料清单(评定表)》,将2份评定表装档案袋(封面粘贴《材料清单(评定表)》),并报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章。(2)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者提交的《职称评定表》审核签章,将报表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申报单位。(3)申报单位对《职称评定表》审核签章,将《职称评定表》于2023年7月5日前报送主管单位。(4)主管单位对《职称评定表》审核签章,将《职称评定表》(装档案袋)进行汇总。主管单位汇总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3.委托评审有关要求公司系统外委托评审单位需出具符合要求的“委托函”1份。(1)个人申报。委托单位申报者需登录“电力人力资源网”网站(www.cphr.com.cn)完成报名、信息填报等申报工作,并准备申报材料。(2)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委托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系统)参照前述流程完成申报材料和数据的初审工作,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数据提交至国网人才中心,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费交纳、部分专业评定表打印、评定表汇总等工作。(二)评审阶段2023年电力工程、工业工程、档案、政工中级职称考试工作拟于2023年8月进行,其他专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拟于2023年8-10月进行。(三)公开审查阶段公开审查时间拟定为2023年11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职称申报规范》相关规定处理。(四)发文认证阶段职称发文及证书印发,将视公开审查进展情况陆续办理。委托单位评审结果将以函告形式通知。其中“电力工程、工业工程、档案、政工”职称,待正式发文后,各申报单位需通过相应系统打印《职称评定表》2份,在相应栏目签字、盖章,并归档。二、其他说明(一)职称申报规范申报工作要严格执行《国网人才评价中心职称申报规范》(人才评价〔2023〕13号)。(二)职称计算时间通过2023年评定取得职称的起始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三)费用收取国网人才中心所收取的报名费和评审费实行预算管理,统收统支。1.报名费。申报同一专业、同一级别职称按一次性收取。复审未通过(未达标)和评委会评审未通过人员,报名费自动转入下一年度。报名费200元/人。2.评审费。中级职称500元/人·次。(四)联系方式1.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25号2号楼国网人才中心人才评价部邮编:1000892.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10-63414541/5032/3233/4538/6473/4539或918124541/5032/3233/4538/6473/4539(系统号)电子邮箱:pingjia@sgcc.com.cn3.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1)国家电网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2.0联系电话:010-69617644/7604/7607/7643/7443/7640电子邮箱:gdt-rz2.0yw@sgitg.sgcc.com.cn(内网)(2)国网人才评价中心职称管理系统联系电话:010-63378682/63386832电子邮箱:zc@cehr.com.cn(外网) 国网人才评价中心2023年4月
2024-06-12
为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加速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集聚,按照职称工作安排,10月27—29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召开2023年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此次评审是专家评委库重新组建后的首次评审。市人社局、市人才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及112名评审委员会专家参加会议。27日下午,评审会召开启动会议,市人才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提出“认真履责,公平公正;坚守标准,提升质量;强化责任,保守秘密”三点要求。市人社局专技处负责人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提醒有关注意事项。随后,在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评审委员会专家根据专业分为37组,对5596名中级参评人员(含初级124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并对申报人员个人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评审议程严谨、规范,评审会取得圆满成功。近年来,市人才服务中心在人才评价工作方面始终坚持效率导向,积极协调省市有关部门,不断创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方式、延伸服务触角,从内审、申报、评审再到发放证书各环节逐一完善,实现了前期事项线上“云申报”、面试通知在线“云领取”、职称评审可选“云答辩”、职称证书便捷“云发放”的“一网通办”服务模式,在确保人才评价严肃性的同时,以愈发便捷的流程吸引更多人才在宁就业乐业。今年以来,市人才服务中心已为5694名人才进行了职称初定。下一步,市人才服务中心将对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做好职称电子证书发放工作。同时,还将于11月份继续开展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为已通过资格初审的2397名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进行专业技术资格评议。
2024-06-12
2022年3月1日起,晋中市2021年度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电子证可以在共享晋中10360政务服务网实现线上查询。2021年,全市共1263人申报并取得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涉及建筑、机械、机电、电气、采煤、地质、环境、化工、市政、园林、道路、水利、测量等专业。此次中级职称证实现电子化并支持线上查询,可以进一步方便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资质查询和证书下载,有效提高了证书安全性和可验证性,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是我中心为民办实事的主要举措之一。
2023-04-03
1、登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haanxi.gov.cn/ 2、点击进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网(试运行)3、在页面右边有快速链接选择第四项4、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询及打印电子证书(这个网站在微信和QQ中打开异常,请将网址复制进浏览器打开)
2023-04-03
11月1日,太原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召开2022年度太原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工作部署会。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各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职称工作分管领导及申报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指出,开展民营企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是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途径,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兴市战略和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和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专人负责,切实履行责任,在政策解读、资料受理等环节,严格把握政策要求,细化工作措施,科学、高效、有序推进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资料收审两不误,圆满完成好本年度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工作。会议围绕“申报范围、学历条件、资历认证、能力与业绩要求”等事项,对申报工作进行了详细解读,进一步明确审核要点,同时,对申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
2022-12-13
中级申报条件:中专毕业满10年大专毕业满7年本科毕业满5年中级职称:(有太原社保可享受优惠政策)8月提交资料9月上报资料年底11-12月参加继续教育、论文答辩次年3-4月领取职称证书
2022-04-06
客服电话:19283414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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