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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解读
快速报名
河北省2024年高级会计师的申报时间按照官方通知安排,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申报推荐数量备案及系统账号开设:
时间段:6月11日至6月20日。此阶段主要完成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的备案工作以及职称评审系统账号的开设,为后续申报工作做准备。
申报推荐及个人网上申报信息填报:
时间段:7月11日至8月20日。在此期间,各工作单位需完成申报推荐工作,同时申报人员需在指定网站上进行个人网上申报信息填报。
资格审核:
时间段:8月21日至9月22日。由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保申报人员符合高级会计师的申报条件。
督导检查:
时间段:9月23日至9月30日。此阶段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直主管部门对职称申报推荐和资格审核工作进行督导抽查,确保申报过程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材料提交:
时间段:10月8日至10月12日。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人员需在此期间提交完整的申报资料。
评审工作:
时间段:10月13日至11月22日。各高级评审委员会在此期间对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评审,确定是否符合高级会计师的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备案:
时间段:11月30日前。完成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的备案工作,并公布评审结果。
报名参加河北省202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此外,申报人员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并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评聘结合:河北省在高级会计师的评聘过程中,实行评聘结合的政策,即评审通过并获得高级会计师职称的人员,还需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聘任。
退休年龄:对于评聘结合的专业人员,退休年龄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对于非评聘结合的专业人员,退休年龄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这一政策旨在确保评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新修订的评审条件:自2024年起,河北省执行2023年新修订的职称评审条件。各单位需按照新条件组织量化打分推荐,确保申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符合高级会计师的要求。
综上所述,河北省2024年高级会计师的申报时间、条件及政策均按照官方通知进行安排和执行。申报人员需密切关注官方通知和相关政策变化,确保按时、准确地完成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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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的最新通知,2024年新疆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00:00时起至2024年10月24日20:00时前停止单位推荐;2024年10月25日20:00时前停止网上缴费。请申报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流程,逾期将不予受理。二、申报条件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学历要求与工作经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考试与成绩要求:申报人员需通过全国统一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且考试成绩应达到全国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合格标准。2022年至2024年度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成绩有效期为三年;自治区合格标准为55分,成绩2024年有效。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人员需在“继续教育”栏目中上传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专业科目需提供2021-2024年度的培训合格证书,公需科目需提供2020-2024年度的培训合格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个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三、申报流程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申报内容并上传电子版佐证材料。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对申报人员的材料内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人事(职称)主管部门推荐:公示无异议后,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职称)主管部门进行推荐。网上审核与缴费:申报材料经过初审后,申报人员需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缴费后视为正式提交申报。专家评审与结果公示: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高级会计师职称证书。四、注意事项申报人员需密切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和动态信息,确保及时了解评审工作的最新进展和要求。如有疑问,可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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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最新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申报时间通常在年初进行,但具体日期需以官方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以往年经验为参考,申报时间可能会安排在2024年1月至3月之间,请申报人员密切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相关官方渠道发布的最新通知。二、申报条件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学历要求与工作经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其他要求:申报人需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考试合格证书的有效期通常根据官方规定执行,具体需以当年政策为准。申报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真实、完整、规范,如有虚假将取消申报资格。三、申报流程网上申报:申报人员需登录“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职称评审”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网上申报时间通常在官方通知中明确,申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单位需出具推荐意见,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评审与公示: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高级会计师职称证书。四、评审政策宁夏回族自治区将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申报人员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材料或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五、注意事项申报人员需密切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和动态信息,确保及时了解评审工作的最新进展和要求。如有疑问,可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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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个人申报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至2024年8月31日(每天8:00至18:00)。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二、申报条件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学历要求与工作经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其他要求:申报人需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证明。申报人需在本单位完成内部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三、申报流程个人申报:申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单位需出具推荐意见,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职改部门审核:各级职改部门负责最终审核,确保推荐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等符合规定。评审与公示: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高级会计师职称证书。四、评审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将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申报人员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材料或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五、注意事项申报人员需密切关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和动态信息,确保及时了解评审工作的最新进展和要求。如有疑问,可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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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高级会计师(包括正高级会计师)的申报时间预计将在2024年5月至7月之间,具体日期需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或相关官方渠道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正高级会计师的申报时间可能会稍晚于高级会计师,请申报人员密切关注官方通知。二、申报条件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学历要求与工作经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博士学位,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通过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对于申报正高级会计师的,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会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1〕26号)中的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对于申报高级会计师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其他要求:申报人需是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和其他组织在岗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高级职称评审。三、申报流程网上报名:申报人员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指定的官方网站或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间通常在官方通知中明确,申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相关部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保申报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缴费: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需按照规定缴纳评审费用。评审答辩:部分申报人员可能需要参加评审答辩,具体安排将通过官方渠道通知。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高级会计师或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四、评审政策内蒙古自治区将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申报人员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材料或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五、注意事项申报人员需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和动态信息,确保及时了解评审工作的最新进展和要求。如有疑问,可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相关部门。
客服电话:19283414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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