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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解读
快速报名
网络平台申报时间:
2024年9月29日至11月4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
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
申报人员需在此时间段内完成相关申报工作,并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学历要求:
申报人员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以上。
职称与工作经验:
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或以上。
职业道德与专业能力: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要求。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岗位要求:
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被聘在现岗位1年以上。
材料截止日期:
申报人员计算任职资格、聘任时间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各类评聘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按《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会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规〔2021〕11号)文件执行。
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查阅评审标准及其他职称评审政策文件。
申报程序:
申报人员需按照个人申报、用人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
申报人员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客观真实反映个人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
材料审核:
用人单位需严格按照回避原则设立推荐委员会,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二。
被推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由推荐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同意票数须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
拟推荐申报人员须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推荐申报。
特殊情况处理: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申报人员和事业单位聘用的编制外申报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人才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评审有效期:
按照全国会计考办规定,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3年内评审有效;达到省线合格标准,当年评审有效。
申报人员应密切关注黑龙江省财政厅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确保及时获取评审动态和要求。
申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和规定,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信息,可咨询相关部门或查阅官方发布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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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的最新通知,2024年新疆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00:00时起至2024年10月24日20:00时前停止单位推荐;2024年10月25日20:00时前停止网上缴费。请申报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流程,逾期将不予受理。二、申报条件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学历要求与工作经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考试与成绩要求:申报人员需通过全国统一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且考试成绩应达到全国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合格标准。2022年至2024年度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成绩有效期为三年;自治区合格标准为55分,成绩2024年有效。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人员需在“继续教育”栏目中上传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专业科目需提供2021-2024年度的培训合格证书,公需科目需提供2020-2024年度的培训合格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个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三、申报流程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申报内容并上传电子版佐证材料。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对申报人员的材料内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人事(职称)主管部门推荐:公示无异议后,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职称)主管部门进行推荐。网上审核与缴费:申报材料经过初审后,申报人员需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缴费后视为正式提交申报。专家评审与结果公示: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高级会计师职称证书。四、注意事项申报人员需密切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和动态信息,确保及时了解评审工作的最新进展和要求。如有疑问,可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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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最新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申报时间通常在年初进行,但具体日期需以官方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以往年经验为参考,申报时间可能会安排在2024年1月至3月之间,请申报人员密切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相关官方渠道发布的最新通知。二、申报条件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学历要求与工作经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其他要求:申报人需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考试合格证书的有效期通常根据官方规定执行,具体需以当年政策为准。申报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真实、完整、规范,如有虚假将取消申报资格。三、申报流程网上申报:申报人员需登录“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职称评审”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网上申报时间通常在官方通知中明确,申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单位需出具推荐意见,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评审与公示: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高级会计师职称证书。四、评审政策宁夏回族自治区将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申报人员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材料或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五、注意事项申报人员需密切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和动态信息,确保及时了解评审工作的最新进展和要求。如有疑问,可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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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个人申报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至2024年8月31日(每天8:00至18:00)。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二、申报条件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学历要求与工作经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其他要求:申报人需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证明。申报人需在本单位完成内部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三、申报流程个人申报:申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单位需出具推荐意见,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职改部门审核:各级职改部门负责最终审核,确保推荐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等符合规定。评审与公示: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高级会计师职称证书。四、评审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将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申报人员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材料或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五、注意事项申报人员需密切关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和动态信息,确保及时了解评审工作的最新进展和要求。如有疑问,可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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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高级会计师(包括正高级会计师)的申报时间预计将在2024年5月至7月之间,具体日期需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或相关官方渠道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正高级会计师的申报时间可能会稍晚于高级会计师,请申报人员密切关注官方通知。二、申报条件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学历要求与工作经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博士学位,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通过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对于申报正高级会计师的,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会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1〕26号)中的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对于申报高级会计师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其他要求:申报人需是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和其他组织在岗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高级职称评审。三、申报流程网上报名:申报人员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指定的官方网站或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间通常在官方通知中明确,申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相关部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保申报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缴费: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需按照规定缴纳评审费用。评审答辩:部分申报人员可能需要参加评审答辩,具体安排将通过官方渠道通知。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高级会计师或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四、评审政策内蒙古自治区将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申报人员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材料或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五、注意事项申报人员需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和动态信息,确保及时了解评审工作的最新进展和要求。如有疑问,可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相关部门。
客服电话:19283414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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