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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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薄宇轩等576名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0日。如有意见或问题,须在公示期内,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太原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太原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小店区开启巷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二层),邮编:030006,联系电话:0351-2709082,邮箱:tysrlzyfwhyxh@163.com。 附件:薄宇轩等576名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名单 薄宇轩等576名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名单.pdf 太原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2024年1月24日
2024-06-14
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0日。如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实名向我局反映。 通讯地址:安丘市机关综合办公大楼388房间或安丘市人社局专技科 邮政编码:262100 附件:2023年度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表.pdf
2024-06-14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24〕2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设置202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9月28日举行,考试地点设在各设区市。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均为2科:《审计相关基础知识》《审计理论与实务》,题型为客观题。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1科:《高级审计实务》,题型为主观题。2024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方式均为闭卷笔答。初、中级资格考试实行成绩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须通过高级资格考试,方可取得高级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二、考试时间 日期类别时间科目9月28日(星期六)初、中级9:00—11:30审计相关基础知识14:00—16:30审计理论与实务高级9:00—12:00高级审计实务三、报名事项(一)告知承诺要求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html)。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应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应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上述报考人员务必于打印准考证前,按照市级考试管理机构规定时间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否则将无法正常打印准考证并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管理机构将根据工作安排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的同时,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二)报名流程1.时间安排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于6月2日前完成注册,5月26日9时-6月4日17时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6日17时。2.考生注册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3.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4.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或提示所学专业不符的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市级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5.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报考级别为“免一科”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6月5日当天按照“就近办”原则到各县区代收代办点进行现场人工核查(附件3)。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1)打印报名表1份;(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并打印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4)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携带其中一证即可);(5)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年限和满足报考条件对应专业技术资格佐证材料(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可不提供);(6)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并选择告知承诺制,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3)、(4)、(5)要求材料。6.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已网上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6月6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7.打印准考证9月21日-2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四、收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15〕1217号文件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7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12元),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20元)。五、考试大纲使用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的2024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统一公布在审计署官方网站(www.audit.gov.cn)“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六、严肃考纪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为进一步防范利用手机进行高科技作弊行为,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将个人物品(不含手机)放在指定位置,将手机关机后集中放入监考人员提供的专用信封、手机挂毯或其他专用容器内,随后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安检,安检完成后应试人员入座。全部应试人员入座后,监考人员比对应试人员数量与集中放置手机数量(注意区分一人多部手机情况),对“差额”手机对应应试人员进行重点提醒,请其从身上或个人物品中取出手机并集中放置;对声称未携带手机应试人员要核实询问,请此类应试人员签署未携带手机诚信承诺书,并加强考中监督。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七、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子信箱: zhichengkaoshibm@163.com。 附件:1. 202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2. 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事项的说明3. 202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邯郸考区各县区代收代办点信息表 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2024年5月24日 附件1 202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时间工作安排5月26日~6月4日报名人员网上填报报考信息6月5日当天需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按照“就近办”原则到各县区代收代办点进行现场人工核查(附件3)。6月6日前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9月21日~28日应试人员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9月28日(星期六)初、中级上午9:00-11:30 审计相关基础知识下午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高级9:00-12:00 高级审计实务 附件2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事项的说明一、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即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高中毕业,取得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4.具备双学士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5.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年;6.具备博士学位。(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6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二、应届毕业生报名考试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所在院校开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作为符合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参加当年度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应补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等。三、持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报名考试根据《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5号)中“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在相应省(区、市)的单独划线地区有效”等规定,使用审计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申报高一级审计职业资格考试的,只可在证书标注的有效区域所在的省(区、市)报名参加考试。四、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报名考试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在内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五、其他职称、职业资格人员报名考试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直接对应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在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时满足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的学历和年限条件,可以直接对应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中级职称,可以视同具备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有关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资格规定,相关职业资格可对应的会计、经济、统计、工程中级职称如下:序号职业资格名称级别资格类别对应职称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水平评价类会计师(中级)2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水平评价类经济师(中级)3房地产估价师——准入类经济师(中级)4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水平评价类经济师(中级)或工程师(中级)5不动产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水平评价类经济师(中级)6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房地产经纪人水平评价类经济师(中级)7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中级水平评价类经济师(中级)8精算师准精算师水平评价类经济师(中级)9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水平评价类统计师(中级)10注册城乡规划师——准入类工程师(中级)11注册测绘师——准入类工程师(中级)12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准入类工程师(中级)13注册建筑师一级准入类工程师(中级)14监理工程师——准入类工程师(中级)序号职业资格名称级别资格类别对应职称15建造师一级准入类工程师(中级)16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分级注册的应为一级准入类工程师(中级)17注册验船师A级准入类工程师(中级)18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准入类工程师(中级)19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准入类工程师(中级)20注册计量师一级准入类工程师(中级)21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级水平评价类工程师(中级)22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水平评价类工程师(中级)23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水平评价类工程师(中级)24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水平评价类工程师(中级)25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水平评价类工程师(中级)26设备监理师——水平评价类工程师(中级)27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Ⅲ级准入类工程师(中级)具备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以上资格,在审计相关工作岗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可以视作符合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六、免考条件和程序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按照规定条件报名参加初级或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以免试《审计相关基础知识》科目,仅参加《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我国审计硕士专业学位于2011年设立,《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规定审计专业学位类别代码为1257(2011—2022年期间专业学位类别代码为025700),学位证书显示的授予学位为“审计硕士”。获得过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如下:序号培养单位备注1北京大学2北京交通大学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4北京国家会计学院5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6中央财经大学7中国政法大学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9北京石油化工学院10天津财经大学11河北经贸大学12河北大学13山西财经大学14内蒙古财经大学15辽宁大学16东北财经大学17渤海大学18吉林财经大学19哈尔滨商业大学20上海交通大学21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2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3上海政法学院24南京大学25南京审计大学26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7南京财经大学28浙江工商大学29杭州电子科技大学30浙江财经大学31安徽财经大学32厦门大学33厦门国家会计学院34江西财经大学35山东大学36山东财经大学37河南财经政法大学38中原工学院39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40武汉大学4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42湖南工商大学43暨南大学44中山大学45广东财经大学46广东外语外贸大学47陆军勤务学院48西南政法大学49重庆理工大学50重庆工商大学51四川大学52西南财经大学53四川师范大学54四川外国语大学55云南大学56云南财经大学57西京学院58西北政法大学59西安财经大学60兰州财经大学61新疆财经大学62石河子大学63云南师范大学64吉林大学已撤销授权点65中国海洋大学已撤销授权点66华中科技大学已撤销授权点67西安理工大学已撤销授权点68中国人民大学已撤销授权点69南开大学已撤销授权点70湖南大学已撤销授权点备注:已撤销授权点的院校在获批期间存在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的,该毕业生具备《审计相关基础知识》科目免考资格。七、从事审计相关工作界定在审计及相关合规、稽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岗位工作,或者在会计、经济、统计、工程或教育科研等岗位工作且有相关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视同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八、工作年限计算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审计相关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的12月31日。附件3 2024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邯郸考区各县区报名代收代办点信息表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310-3111651序号代收代办点名称地 址现场核查时间咨询电话1武安市人社局武安市矿建路146号6月5日0310-56500522邯山区人社局邯山区陵园路58号6月5日0310-80282343丛台区人社局丛台路甲45号(丛台路与光明路交叉口西行30米路南,春厂小区北门门口)303房间6月5日0310-31159724复兴区人社局邯郸市人民西路99号宝利大厦复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人社专区6月5日0310-31486455峰峰矿区人社局峰峰矿区泉头办公区玉皇阁路66号6月5日0310-51822886肥乡区人社局肥乡镇希望街北段路东肥乡区人社局318室6月5日0310-85682687永年区人社局永年区临洺关镇洺兴南街216号永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9室6月5日0310-68850368临漳县人社局临漳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专业技术管理股6月5日0310-7865708-80099成安县人社局成安县迎宾南大街2号人社局二楼205房间6月5日0310-725602510大名县人社局大名县北京路西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9房间6月5日0310-658630011涉县人社局涉县崇州路九号政府大院1号楼1316房间6月5日0310-389303512磁县人社局磁县磁州路26号人社局二楼职称股6月5日0310-231981813邱县人社局邱县市民中心政府主楼109室6月5日1532411928414鸡泽县人社局鸡泽县行政服务中心7号楼219办公室6月5日1583200056515广平县人社局广平县青莲街与和同路交叉口西北角人社服务中心一楼6月5日0310-251878816馆陶县人社局馆陶县政府街西段6月5日0310-283080517魏县人社局魏县长安大道东段89号魏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与技能管理股6月5日0310-353121218曲周县人社局曲周县公仆路19号二楼(政府)西212室6月5日0310-885891919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经开区和谐大街19号-14号楼304室6月5日0310-806671320冀南新区组织人事局邯郸冀南新区管委会228房间6月5日0310-6299033
2024-06-14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24〕2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设置202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9月28日举行,考试地点设在各设区市。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均为2科:《审计相关基础知识》《审计理论与实务》,题型为客观题。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1科:《高级审计实务》,题型为主观题。2024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方式均为闭卷笔答。初、中级资格考试实行成绩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须通过高级资格考试,方可取得高级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二、考试时间 日期类别时间科目9月28日(星期六)初、中级9:00—11:30审计相关基础知识14:00—16:30审计理论与实务高级9:00—12:00高级审计实务三、报名事项(一)告知承诺要求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html)。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应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应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上述报考人员务必于打印准考证前,按照市级考试管理机构规定时间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否则将无法正常打印准考证并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管理机构将根据工作安排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的同时,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二)报名流程1.时间安排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于6月2日前完成注册,5月26日9时-6月4日17时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6日17时。2.考生注册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3.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4.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或提示所学专业不符的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市级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5.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报考级别为“免一科”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6月5日当天按照“就近办”原则到各县区代收代办点进行现场人工核查(附件3)。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1)打印报名表1份;(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并打印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4)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携带其中一证即可);(5)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年限和满足报考条件对应专业技术资格佐证材料(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可不提供);(6)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并选择告知承诺制,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3)、(4)、(5)要求材料。6.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已网上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6月6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7.打印准考证9月21日-2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四、收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15〕1217号文件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7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12元),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20元)。五、考试大纲使用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的2024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统一公布在审计署官方网站(www.audit.gov.cn)“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六、严肃考纪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为进一步防范利用手机进行高科技作弊行为,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将个人物品(不含手机)放在指定位置,将手机关机后集中放入监考人员提供的专用信封、手机挂毯或其他专用容器内,随后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安检,安检完成后应试人员入座。全部应试人员入座后,监考人员比对应试人员数量与集中放置手机数量(注意区分一人多部手机情况),对“差额”手机对应应试人员进行重点提醒,请其从身上或个人物品中取出手机并集中放置;对声称未携带手机应试人员要核实询问,请此类应试人员签署未携带手机诚信承诺书,并加强考中监督。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七、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子信箱: zhichengkaoshibm@163.com。 附件:1. 202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2. 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事项的说明3. 202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邯郸考区各县区代收代办点信息表 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2024年5月24日 附件1 202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时间工作安排5月26日~6月4日报名人员网上填报报考信息6月5日当天需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按照“就近办”原则到各县区代收代办点进行现场人工核查(附件3)。6月6日前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9月21日~28日应试人员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9月28日(星期六)初、中级上午9:00-11:30 审计相关基础知识下午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高级9:00-12:00 高级审计实务 附件2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事项的说明一、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即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高中毕业,取得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4.具备双学士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5.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年;6.具备博士学位。(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6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二、应届毕业生报名考试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所在院校开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作为符合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参加当年度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应补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等。三、持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报名考试根据《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5号)中“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在相应省(区、市)的单独划线地区有效”等规定,使用审计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申报高一级审计职业资格考试的,只可在证书标注的有效区域所在的省(区、市)报名参加考试。四、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报名考试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在内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五、其他职称、职业资格人员报名考试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直接对应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在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时满足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的学历和年限条件,可以直接对应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中级职称,可以视同具备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有关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资格规定,相关职业资格可对应的会计、经济、统计、工程中级职称如下:序号职业资格名称级别资格类别对应职称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水平评价类会计师(中级)2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水平评价类经济师(中级)3房地产估价师——准入类经济师(中级)4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水平评价类经济师(中级)或工程师(中级)5不动产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水平评价类经济师(中级)6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房地产经纪人水平评价类经济师(中级)7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中级水平评价类经济师(中级)8精算师准精算师水平评价类经济师(中级)9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水平评价类统计师(中级)10注册城乡规划师——准入类工程师(中级)11注册测绘师——准入类工程师(中级)12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准入类工程师(中级)13注册建筑师一级准入类工程师(中级)14监理工程师——准入类工程师(中级)序号职业资格名称级别资格类别对应职称15建造师一级准入类工程师(中级)16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分级注册的应为一级准入类工程师(中级)17注册验船师A级准入类工程师(中级)18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准入类工程师(中级)19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准入类工程师(中级)20注册计量师一级准入类工程师(中级)21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级水平评价类工程师(中级)22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水平评价类工程师(中级)23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水平评价类工程师(中级)24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水平评价类工程师(中级)25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水平评价类工程师(中级)26设备监理师——水平评价类工程师(中级)27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Ⅲ级准入类工程师(中级)具备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以上资格,在审计相关工作岗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可以视作符合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六、免考条件和程序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按照规定条件报名参加初级或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以免试《审计相关基础知识》科目,仅参加《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我国审计硕士专业学位于2011年设立,《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规定审计专业学位类别代码为1257(2011—2022年期间专业学位类别代码为025700),学位证书显示的授予学位为“审计硕士”。获得过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如下:序号培养单位备注1北京大学2北京交通大学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4北京国家会计学院5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6中央财经大学7中国政法大学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9北京石油化工学院10天津财经大学11河北经贸大学12河北大学13山西财经大学14内蒙古财经大学15辽宁大学16东北财经大学17渤海大学18吉林财经大学19哈尔滨商业大学20上海交通大学21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2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3上海政法学院24南京大学25南京审计大学26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7南京财经大学28浙江工商大学29杭州电子科技大学30浙江财经大学31安徽财经大学32厦门大学33厦门国家会计学院34江西财经大学35山东大学36山东财经大学37河南财经政法大学38中原工学院39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40武汉大学4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42湖南工商大学43暨南大学44中山大学45广东财经大学46广东外语外贸大学47陆军勤务学院48西南政法大学49重庆理工大学50重庆工商大学51四川大学52西南财经大学53四川师范大学54四川外国语大学55云南大学56云南财经大学57西京学院58西北政法大学59西安财经大学60兰州财经大学61新疆财经大学62石河子大学63云南师范大学64吉林大学已撤销授权点65中国海洋大学已撤销授权点66华中科技大学已撤销授权点67西安理工大学已撤销授权点68中国人民大学已撤销授权点69南开大学已撤销授权点70湖南大学已撤销授权点备注:已撤销授权点的院校在获批期间存在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的,该毕业生具备《审计相关基础知识》科目免考资格。七、从事审计相关工作界定在审计及相关合规、稽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岗位工作,或者在会计、经济、统计、工程或教育科研等岗位工作且有相关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视同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八、工作年限计算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审计相关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的12月31日。附件3 2024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邯郸考区各县区报名代收代办点信息表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310-3111651序号代收代办点名称地 址现场核查时间咨询电话1武安市人社局武安市矿建路146号6月5日0310-56500522邯山区人社局邯山区陵园路58号6月5日0310-80282343丛台区人社局丛台路甲45号(丛台路与光明路交叉口西行30米路南,春厂小区北门门口)303房间6月5日0310-31159724复兴区人社局邯郸市人民西路99号宝利大厦复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人社专区6月5日0310-31486455峰峰矿区人社局峰峰矿区泉头办公区玉皇阁路66号6月5日0310-51822886肥乡区人社局肥乡镇希望街北段路东肥乡区人社局318室6月5日0310-85682687永年区人社局永年区临洺关镇洺兴南街216号永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9室6月5日0310-68850368临漳县人社局临漳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专业技术管理股6月5日0310-7865708-80099成安县人社局成安县迎宾南大街2号人社局二楼205房间6月5日0310-725602510大名县人社局大名县北京路西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9房间6月5日0310-658630011涉县人社局涉县崇州路九号政府大院1号楼1316房间6月5日0310-389303512磁县人社局磁县磁州路26号人社局二楼职称股6月5日0310-231981813邱县人社局邱县市民中心政府主楼109室6月5日1532411928414鸡泽县人社局鸡泽县行政服务中心7号楼219办公室6月5日1583200056515广平县人社局广平县青莲街与和同路交叉口西北角人社服务中心一楼6月5日0310-251878816馆陶县人社局馆陶县政府街西段6月5日0310-283080517魏县人社局魏县长安大道东段89号魏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与技能管理股6月5日0310-353121218曲周县人社局曲周县公仆路19号二楼(政府)西212室6月5日0310-885891919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经开区和谐大街19号-14号楼304室6月5日0310-806671320冀南新区组织人事局邯郸冀南新区管委会228房间6月5日0310-6299033
2024-06-13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设置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7、8日举行,考试地点设在各设区市。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二、考试时间和考试大纲9月7日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月8日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考试大纲使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312/20231208_775619.html。三、报名事项(一)报名条件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免二科”和“增报专业”三类。1.考全科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2.免二科条件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3.增报专业条件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专业对照表http://www.cpta.com.cn/testCondition/1070.html(二)告知承诺要求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html)。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应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以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并按照网报系统中的审核意见进行现场审核,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无法在线核验学历或提交相应学历证明材料,可先行报名,并按要求及时补充相应材料接受审核。上述报考人员务必于打印准考证前,按照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规定时间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否则将无法正常打印准考证并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管理机构将根据工作安排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的同时,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三)报名流程1.时间安排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login/initLogin.htm)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于6月1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6月12日9时- 21日17时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26日17时。2.考生注册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3.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4.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或提示所学专业不符的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5.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6月21日或24日,按照“就近办”原则到各县区代收代办点进行现场人工核查(详细地址见下表)。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1)打印报名表1份;(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并打印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4)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携带其中一证即可);(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可不提供);(6)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任材料原件(根据报考人员个人情况选择提供),复印件各1份。“免二科”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并选择告知承诺制,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3)、(4)、(5)要求材料。(7)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本人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序号代收代办点名称地 址联系电话1武安市人社局武安市矿建路146号0310-56500522邯山区人社局邯山区陵园路58号0310-80282343丛台区人社局丛台路甲45号(丛台路与光明路交叉口西行30米路南,春厂小区北门门口)112房间0310-31301524复兴区人社局邯郸市人民西路99号宝利大厦复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人社专区0310-31486455峰峰矿区人社局峰峰矿区泉头办公区玉皇阁路66号0310-51822886肥乡区人社局肥乡镇希望街北段路东肥乡区人社局318室0310-85682687永年区人社局永年区临洺关镇洺兴南街216号永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9室0310-68850368临漳县人社局临漳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专业技术管理股0310-7865708-80099成安县人社局成安县迎宾南大街2号人社局二楼205房间0310-725602510大名县人社局大名县北京路西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9房间0310-658630011涉县人社局涉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楼南楼529房间0310-389303512磁县人社局磁县磁州路26号人社局二楼职称股0310-231981813邱县人社局邱县市民中心政府主楼109室1532411928414鸡泽县人社局鸡泽县行政服务中心7号楼219办公室1583200056515广平县人社局广平县青莲街与和同路交叉口西北角人社服务中心一楼0310-251878816馆陶县人社局馆陶县政府街西段0310-283080517魏县人社局魏县长安大道东段89号魏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与技能管理股0310-353121218曲周县人社局曲周县公仆路19号二楼(政府)西212室0310-885891919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经开区和谐大街19号-14号楼304室0310-806671320冀南新区组织人事局邯郸冀南新区管委会228房间0310-6299033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310-31116516.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已网上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6月26日17时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考人员缴费前,请务必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报考级别和报考科目等关键信息,确保准确。7.打印准考证8月31日-9月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四、收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笔试费为每人每科51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1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笔试费每人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20元)。五、严肃考纪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为进一步防范利用手机进行高科技作弊行为,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将个人物品(不含手机)放在指定位置,将手机关机后集中放入监考人员提供的专用信封、手机挂毯或其他专用容器内,随后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安检,安检完成后应试人员入座。全部应试人员入座后,监考人员比对应试人员数量与集中放置手机数量(注意区分一人多部手机情况),对“差额”手机对应应试人员进行重点提醒,请其从身上或个人物品中取出手机并集中放置;对声称未携带手机应试人员要核实询问,请此类应试人员签署未携带手机诚信承诺书,并加强考中监督。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六、其他要求(一)应试人员应试时仅限携带准考证规定的文具。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二)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三)考试的客观题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四)《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开考前请应试人员务必注意“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七、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子信箱: zhichengkaoshibm@163.com。 附件:邯郸考区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时间安排表 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2024年6月11日 附件邯郸考区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时间安排表时 间工 作 安 排6月19日前报考人员完成注册6月12-21日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考信息6月21日或24日需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按照“就近办”原则到各县区代收代办点进行现场人工核查6月26日前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 8月31-9月6日已缴费的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时 间9月7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月8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2024-06-13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24〕2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4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设置2024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7、8日举行,考试地点设在各设区市。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乡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二、考试时间和考试大纲9月7日上午 9:00-11:30 城乡规划原理下午 14:00-16: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9月8日上午 9:00-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下午 14:00-17:00 城乡规划实务2024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的函》(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0〕190号)中附件所列内容。三、报名事项(一)报名条件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免一科”和“免二科”三类。1. 考全科条件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6)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2. 免一科条件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3. 免二科条件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二)告知承诺要求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html)。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应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应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并按照网报系统中的审核意见进行现场审核,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无法在线核验学历或提交相应学历证明材料,可先行报名,并按要求及时补充相应材料接受审核。上述报考人员务必于打印准考证前,按照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规定时间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否则将无法正常打印准考证并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管理机构将根据工作安排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的同时,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三)报名流程1.时间安排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于6月23日前完成注册,6月19日9时-25日17时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7时。2.考生注册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3.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4.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或提示所学专业不符的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市级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5.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6月25-26日,按照“就近办”原则到各县区代收代办点进行现场人工核查(详细地址见下表)。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1)打印报名表1份;(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并打印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4)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携带其中一证即可);(5)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的佐证材料(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可不提供);(6)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佐证材料,并向审核人员说明情况。“通过专业评估(认证)”院校名单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搜索栏搜索 “专业评估(认证)”进行查询。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报考人员提供上述网址与自身相关打印材料。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并选择告知承诺制,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3)、(4)、(5)要求材料。序号代收代办点名称地 址联系电话1武安市人社局武安市矿建路146号0310-56500522邯山区人社局邯山区陵园路58号0310-80282343丛台区人社局丛台路甲45号(丛台路与光明大街交叉口西行30米路南,春厂小区北门门口)112房间0310-31301524复兴区人社局邯郸市人民西路99号宝利大厦复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人社专区0310-31486455峰峰矿区人社局峰峰矿区泉头办公区玉皇阁路66号0310-51822886肥乡区人社局肥乡镇希望街北段路东肥乡区人社局318室0310-85682687永年区人社局永年区临洺关镇洺兴南街216号永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9室0310-68850368临漳县人社局临漳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专业技术管理股0310-7865708-80099成安县人社局成安县迎宾南大街2号人社局二楼205房间0310-725602510大名县人社局大名县北京路西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9房间0310-658630011涉县人社局涉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楼南楼529房间0310-389303512磁县人社局磁县磁州路26号人社局二楼职称股0310-231981813邱县人社局邱县市民中心政府主楼109室1532411928414鸡泽县人社局鸡泽县行政服务中心7号楼219办公室1583200056515广平县人社局广平县青莲街与和同路交叉口西北角人社服务中心一楼0310-251878816馆陶县人社局馆陶县政府街西段0310-283080517魏县人社局魏县长安大道东段89号魏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与技能管理股0310-353121218曲周县人社局曲周县公仆路19号二楼(政府)西212室0310-885891919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经开区和谐大街19号-14号楼304室0310-806671320冀南新区组织人事局邯郸冀南新区管委会228房间0310-6299033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310-31116516.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已网上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6月28日17时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考人员缴费前,请务必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报考级别和报考科目等关键信息,确保准确。7.打印准考证8月31日-9月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四、收费标准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8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3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2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7元)。五、严肃考纪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为进一步防范利用手机进行高科技作弊行为,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将个人物品(不含手机)放在指定位置,将手机关机后集中放入监考人员提供的专用信封、手机挂毯或其他专用容器内,随后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安检,安检完成后应试人员入座。全部应试人员入座后,监考人员比对应试人员数量与集中放置手机数量(注意区分一人多部手机情况),对“差额”手机对应应试人员进行重点提醒,请其从身上或个人物品中取出手机并集中放置;对声称未携带手机应试人员要核实询问,请此类应试人员签署未携带手机诚信承诺书,并加强考中监督。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六、其他要求(一)应试人员应试时仅限携带准考证规定的文具。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二)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三)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城乡规划实务》为主观题科目,请应试人员务必注意“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七、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子信箱: zhichengkaoshibm@163.com。 附件:邯郸考区2024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附件 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2024年6月13日
2024-06-13
根据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我市2023年申报高级职称资格审核工作已完成,经审核,拟推荐申报高级职称4898人。现将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3112593 3060123 2023年10月23日附件:2023年高级职称资格审核通过名单
2024-06-13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破解职称评审中的“一刀切”、简单化问题,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通知》强调,以破“四唯”、立“新标”为突破口,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建立体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创新成效等多维度的职称评审标准。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不得简单设立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推广代表性成果制度,技术推广、高质量专利、智库成果、文艺作品、教案、病例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减少学历、奖项等限制性条件,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由专家推荐破格申报。同时,继续开展清理“四唯”专项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存在“四唯”做法的及时约谈整改。《通知》提出,动态调整职称评审专业,探索将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新职业纳入职称评审范围。支持各地围绕特色产业、重点产业链设立特色评审专业,开展专项评审。进一步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主体,在县以下基层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岗专用。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支持国家实验室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支持科学中心、创新高地采取灵活的职称评聘机制。《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对人才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调查研究,切实采取管用有效的措施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2024-06-13
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收费标准的批复(节选)冀价行费字(2000)第40号 河北省人事厅:你厅《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收费标准的请示》(冀人字(2000)10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 职称评审收费标准及使用范围:(一) 收费标准1、 申报高级职称,由每人收费160元调整为每人收费360元。2、 申报中级职称,由每人收费100元调整为每人收费160元。
2024-06-13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自主评审单位职改办:根据省职改办要求和市人社局工作要点,按照职称工作年度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一)准确把握申报人员范围。在我市各类(含中直驻秦)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政策规定的技能人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和农民技术人员;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我市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均可在我市参加职称申报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等的,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评审;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的,在调查期间或因犯罪在刑事处罚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评审。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评审。(二)严格核准申报推荐数量。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岗位设置数对申报推荐数量进行宏观调控,评聘结合的专业申报原则,有空岗按空岗内数量、无空岗按退二进一进行申报推荐,无空岗而又存在待聘人员的不再组织本级别的申报推荐。除评聘结合专业外,对现有高、中级资格待聘人员(含超聘人员)未超过同级岗位设置数额20%的单位,高、中级资格申报数额按其同级岗位设置数额的120%扣除现有资格人数后,择优推荐;对待聘人员(含超聘人员)达到或超过相应岗位设置数20%的单位,原则上不再组织申报推荐,因专业技术人员密集且申报人员业绩突出确需申报推荐的,经单位申请,同级人社职改部门批准后可组织申报推荐,但比例要严格控制在相应级别岗位设置数的30%以内;为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超结构比例20%以上的采取退二进一的方式确定申报推荐数量。对有重大科技发明、贡献突出,对事业发展起骨干、领军作用的个别专业技术(不含评聘结合专业)拔尖人才[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管理期内)、省以上卫生先进工作者],确需超比例申报的,单位须提交书面申请,附业绩等相关资料,按人事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批准后方可申报。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申报评审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申报,无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基层推荐单位要对职称申报推荐数量集体研究,填写《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表》(附件1),申报推荐数量须在基层推荐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组织申报推荐之前,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对本辖区本部门高、中级职称申报推荐数量进行核准,并将高、中级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汇总后填写《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表》报市职改办备案确认。对未经同意超比例申报人员不予受理。其中高级申报推荐数量由市职改办汇总后报省职改办备案确认。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备案确认后的数额组织申报推荐。各自主评审单位填写《自主评审单位职称推荐数量备案(汇总)表》(附件2),经公示后按照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职改办备案确认。(三)严格申报材料审核程序。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冀职改办字〔2003〕3号)和现行有关申报推荐政策规定,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对照申报条件,按照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相关电子版材料。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可由人事代理机构等进行申报。申报人须诚信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要按照公开述职、考核答辩、考核评议、量化赋分、综合排序、集体研究等程序组织申报推荐工作,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真实、规范、完整,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要对确定的申报人选在单位进行公示,并协助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网上申报工作。人事代理机构对通过本机构进行申报的人员履行推荐、审核、公示等程序。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职称申报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3、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各级人社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网上资格审查流程,逐级对下一级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清晰真实规范、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等方面。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于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二、有关政策规定及需要说明的问题(一)关于申报人员退休年龄。2023年12月31日(含31日)之前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二)关于做好新旧职称评审条件衔接。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并行使用2023年新修订的职称评审条件和2022年使用的职称评审条件。2024年起执行2023年新修订的职称评审条件。(三)关于开展新增专业职称评审。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职改办字〔2023〕8号),从2023年起我省新增设技术经纪、运动防护师、农民技术人员、司法鉴定等4个职称评审专业。1.省科学技术厅在工程系列开展技术经纪专业的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参加评审人员范围为在职从事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目的,为促进技术与产业、人才和资本要素等资源有机融合与高效配置,提供技术转移全链条、专业化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的自由职业者等。2.省体育局在体育系列开展运动防护专业的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参加评审人员范围为从事运动损伤和疾病预防、评估、急救、治疗、康复等体育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3.省农业农村厅在农业系列开展农民技术人员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参加评审人员范围为农村生产第一线直接从事种养业、种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休闲农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农业市场信息服务、农资供应服务、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服务、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服务、农机作业及维修服务、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农产品营销服务等)等行业的农民技术人员。4.省司法厅在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开展司法鉴定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参加评审人员范围为从事公共法律服务系列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鉴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四)关于落实抗疫一线人员职称政策。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62号)和《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函〔2023〕11号)要求,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五)关于正高级教师、正高级讲师和乡村中小学25年教师申报指标分配问题。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正高级讲师和乡村中小学25年教师按照市下达的推荐指标组织申报推荐,各县区、市教育局要进一步完善推荐办法,合理分配指标,严把申报条件。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要坚持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上报的推荐人员中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教研及其他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及其他机构正副职)的不得超过30%。(六)关于继续教育考核优秀单位的职称申报推荐问题。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考核优秀单位中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市属单位仅限1人,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在本县区企事业单位中择优推荐总共不超过3人),在2024年底前申报高一级职称,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职称等级所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在该单位设置数为零的除外)。(七)关于深化职称申报“绿色通道”。各单位要根据我省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政策规定,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和农民技术人员首次申报职称的,参照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首次申报条件执行,严格审核把关,严守推荐程序。(八)关于职称申报材料截止时间。职称评审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资格、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论文、论著等相关材料在申报时未确定,但在本年度本专业职称评审结束前可确定的,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须随申报材料一并公示,评委会审阅评审材料结束前可据实进行补充完善。(九)关于审核网上职称申报信息。对职称评审通过后在职称评审表、证书上显示的申报人员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专业、工作单位等信息),用人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与申报人员进行逐一确认,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十)时间安排1.申报推荐数量审核备案。高、中级职称申报数量核准备案时间为8月6日前。2.申报工作。8月11日至9月5日完成个人申报推荐及网上申报信息填写工作。3.资格审查。各县区、各部门于9月12日前完成高级职称网上审核工作,并提交给市职改办。4.网上评审。11月22日前完成各级评审工作。5.评审结果备案。11月30日前,完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审批备案和工作总结。 三、加强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事关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实际,紧扣重点任务和关键节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督指导,确保职称申报评审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二)压实主体责任。要严格执行申报评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诚信承诺制度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制度,落实倒查追责机制,加强事前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违纪违规申报评审、学术造假行为,维护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三)提升服务能力。各县区、各单位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操作培训,准确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填写申报,耐心细致地帮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在申报推荐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采取有效方式广泛宣传职称申报评审政策,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理解把握职称评审申报程序。要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本通知未作明确事宜,按国家、河北省和我市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附件:1、职称推荐数量备案(汇总)表2、自主评审单位职称推荐数量备案(汇总)表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申报确认表秦皇岛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7月27日
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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