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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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资格年限与业绩成果:申报人员的资格年限、聘任年限、学历和业绩成果等截止时间通常为申报年份的上一年度末,如2024年申报,则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需满足国家及吉林省各系列职称评价的基本标准条件,这些标准条件可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查阅。人员范围:申报人员通常为省内企事业单位(含评聘结合单位、企业自主评审单位)在编、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特殊类别:申报类别包括正常职称(含申报基层卫生类别人员和评聘结合单位已评未聘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评聘(考核)、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下职称、机关分流人员、部队转业人员、民营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人才激励政策(3.0版)职称待遇兑现、双贯通、县(乡)基层“3010”、基层硕博人才、乡村振兴人才等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评审。考试与评审:以考代评系列需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评结合系列需取得国家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后,方可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申报政策申报方式:职称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需登录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或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zhrs.hrss.jl.gov.cn/jlzhrs/util/toIndex.do)进行申报。申报流程: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在网上填报相关材料后,上传电子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并生成相关纸质材料。单位审核:单位人事部门成立审核小组,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评委会审核:省人社厅将申报材料分配至相关评委会办事机构进行审核。缴费与评审:部分申报人员需按规定缴费,评委会办事机构组织评审。结果公示与证书发放:评审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吉林智慧人社自行打印职称证书。时间安排:个人申报提交时间一般为年初至特定日期,如2024年申报的提交时间可能为2024年1月1日至1月31日。各级审核提交时间根据层级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以当年通知为准。政策咨询:为方便申报人员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吉林省设有职称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电话,如吉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431-80767550)、软件技术服务电话(0431-12333,省本级)等。综上所述,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需严格遵守相关条件和政策,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申报,以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4-09-11
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及政策概述如下:一、职称申报条件1. 初级职称(如助理工程师)学历要求:一般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通常要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定年限,如大专学历需工作满3年,且所学专业需与评审专业相同或相近。2. 中级职称(如工程师)学历要求:具备初级职称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已获得初级职称者,在初级职称岗位上工作满4年后可申请晋升中级职称。未获得初级职称者,根据学历不同,需工作满相应年数,如大专学历需工作满7年,本科学历需工作满5年等。3. 高级职称(如高级工程师)学历要求:具备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及以上。工作年限:已取得中级职称者,需在此基础上工作满5-7年,可申请晋升副高级职称。未取得中级职称者,需在相应岗位上工作满11年,方可直接申请副高级职称。二、职称评审政策1. 政策保障与支持重点人才支持:对建设国家级科研平台、大科学装置预研项目及支持科技领军企业攻克“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的科研团队和高层次人才,予以职称评聘政策保障。数字技术人才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可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2. 评审权限下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及大型国企开展自主评审,提升评审效率和针对性。对驻辽中直单位委托评审实行长期有效机制,支持高层次人才强化合作并享受评聘政策支持。3. 县域及民营企业支持实施县域人才倾斜职称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域龙头企业开展自主职称评审。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进一步吸纳各类重点企业、重要产业链企业。4. 青年人才支持畅通博士、博士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已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且业绩成果优秀的可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支持青年人才担当更大科研作为,对40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省级以上重大科技任务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项目负责人的,予以职称评聘适当倾斜。5. 评审流程与材料申报人需准备包括学历证明、工作业绩证明、论文发表证明、专利证书、继续教育学时记录等在内的相关评审材料。提交申报材料后,经单位审核、公示后,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应附件。评审机构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审核及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将进行公示,并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供申报人下载打印。综上所述,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及政策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多元化的支持措施,激励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为辽宁省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2024-09-11
一、职称申报条件1. 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学历及工作年限要求: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2. 工程师(中级职称)学历及工作年限要求: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3. 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学历及工作年限要求:获中级职称四年以上或本科学历工作满八年。大专学历工作满十年。中专学历人员需满足特定条件或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担任中级职务。4. 破格申报与评审满足山西省对优秀人才和有重大突出贡献人才的破格申报与评审政策,具体条件需参考官方通知。二、职称评审政策1. 评价标准修订山西省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分系列分专业开展职称评价标准修订工作,构建多维度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等。2. 评审流程申报人需准备齐全相关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学术论文或技术报告等。提交申报材料后,经过单位推荐、评前公示、各级职称主管部门审核、专业评审(破格面试)、公示等程序,最终由人社厅或市人社局行文批复。3. 评审通过率控制为确保评审质量,全省职称评审通过率实行适当的比例控制。高级职称评审综合淘汰率不低于20%,其中答辩评议不低于10%;中级职称评审淘汰率不低于10%;初级职称评审淘汰率不作统一要求。4. 信息化建设山西省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探索使用“山西省专业技术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实现职称申报、受理、审核等服务功能的网上办理,提高评审效率和服务水平。5. 政策支持与激励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能力强、人事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对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直接认定高级职称。三、注意事项申报人应仔细核对自身条件和所需材料,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专业应与本人所从事专业一致。各级评审委员会不得跨年度安排职称评审工作,一般不能跨年度评审。综上所述,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及政策体现了对人才评价的全面性和科学性,旨在通过合理的评价标准和流程,激励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为山西省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2024-09-11
申报时间根据河北省职称评审的常规安排,工程师职称的申报时间通常遵循以下流程:通知发布:每年的11月至12月期间,会发布当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正式公告,明确申报政策、条件要求及流程细节。申报启动:次年的1月至3月间,职称申报通道开启。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按照规定程序提交申报材料,确保在截止日期前顺利完成申报。具体到2024年的情况,虽然最新的详细时间安排可能尚未公布,但根据过往经验,可以预计申报工作将在2025年初启动。此外,针对2024年的职称评审,河北省人才服务中心已经安排了相关的时间节点,如申报推荐数量备案(7月10日前完成)、申报推荐及个人网上申报信息填报(7月11日至8月20日)、资格审核(8月21日至9月22日)等,这些工作为后续的评审工作奠定了基础。申报条件河北工程师职称的申报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学历及工作年限要求:助理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5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专业技术能力:申报人员需具备全面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在相关领域取得一定成果。业绩成果: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需在取得中级职称后,具备相应的业绩成果条件,如主持或参与完成重大科研项目、获得科学技术奖、发表专业论文等。其他要求:申报人员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时间和条件可能因年份和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因此,建议申报人员密切关注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或相关职称评审机构的官方通知,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2024-09-11
1.基本信息评审计划编号2024-00642评审计划年度2024年度评审计划名称2024年度青田县林业工程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评审委员会名称青田县林业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联系电话0578-6822531计划类型职称评审申报时间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7-30 00: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08-15 23:59:59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4-08-28 23:59:59(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评审推荐方式无申报类型职称评审收费标准员级:100.00元助理级:100.00元中级:180.00元高级:280.00元正高级:280.00元初推中:80.00元中推高:150.00元评审方式定量为主评审标准2024年度青田县林业工程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职称申报方式正常申报破格申报转(兼)评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技能人才申报评审结果发文发证评审范围全县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林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评审通知 青田县林业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林业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其他相关附件 2024职称评审通知附件.zip2.评审计划说明无3.申报附件要求#必要材料名称材料说明材料样例1丽水市国有企事业人员 职称“凡评(聘)必审”人事档案信息审核登记表青田县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申报的,必须提交样例.doc4.申报对象资格#专业资格评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象专业技术资格1工程技术林业工程技术人员助理工程师[助理级]2工程技术林业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员[员级]5.可评审专业#评审系列名称评审对象名称评审专业名称1工程技术林业工程技术人员林业综合开发利用2工程技术林业工程技术人员林业调查规划3工程技术林业工程技术人员森林培育4工程技术林业工程技术人员生态保护修复6.职称评审申报受理点#可受理委员会名称/受理点名称组建单位联系方式1√青田县林业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青田县林业局0578-6822531
2024-07-31
1.基本信息评审计划编号2024-00635评审计划年度2024年度评审计划名称2024年度金华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评审委员会名称金华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委托评审)联系电话0579-2469782计划类型职称评审申报时间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7-30 00: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09-04 23:59:59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4-09-18 23:59:59(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评审推荐方式审核推荐申报类型科普研究方向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方向收费标准不收费评审方式定性为主评审标准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职称申报方式正常申报转(兼)评论文查重申报对象自行查重评审结果发文发证、发评审结果通知书评审范围在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专职从事科普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评审通知 关于转发浙科协发31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其他相关附件2.评审计划说明无3.申报附件要求#必要材料名称材料说明材料样例1√科普专业职称评审申报自评情况说明表样例.docx2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情况对照评审条件补充。如有视频音频,请附相应网络链接或以光盘等形式提供佐证材料。3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情况(补充1)同上。4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情况(补充2)同上。4.申报对象资格#专业资格评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象专业技术资格1自然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人员助理研究员[中级]5.可评审专业#评审系列名称评审对象名称评审专业名称1自然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人员科普研究方向2自然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人员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方向6.职称评审申报受理点#可受理委员会名称/受理点名称组建单位联系方式1√金华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委托评审)金华市科学技术协会0579-24697820579-824697820579-82469782
2024-07-31
1.基本信息评审计划编号2024-00627评审计划年度2024年度评审计划名称2024年度湖州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评审委员会名称湖州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委托评审)联系电话0572-2398696计划类型职称评审申报时间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7-30 00: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09-04 23:59:59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4-09-18 23:59:59(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评审推荐方式审核推荐申报类型科普研究方向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方向收费标准不收费评审方式定性为主评审标准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职称申报方式正常申报转(兼)评机关调出申报论文查重申报对象自行查重评审结果发文发证、发评审结果通知书评审范围在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专职从事科普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评审通知 浙科协发31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其他相关附件 评审委托函.docx2.评审计划说明无3.申报附件要求#必要材料名称材料说明材料样例1√科普专业职称评审申报自评情况说明表样例.docx2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情况对照评审条件补充。如有视频音频,请附相应网络链接或以光盘等形式提供佐证材料。3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情况(补充1)同上。4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情况(补充2)同上4.申报对象资格#专业资格评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象专业技术资格1自然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人员研究实习员[助理级]2自然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人员助理研究员[中级]5.可评审专业#评审系列名称评审对象名称评审专业名称1自然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人员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方向2自然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人员科普研究方向6.职称评审申报受理点#可受理委员会名称/受理点名称组建单位联系方式1√湖州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委托评审)湖州市科学技术协会0572-23986962√吴兴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受理点吴兴区科学技术协会0572-22892963√南浔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受理点南浔区科学技术协会0572-30239134√德清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受理点德清县科学技术协会0572-80750915√长兴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受理点长兴县科学技术协会0572-60236056√安吉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受理点安吉县科学技术协会0572-5220093
2024-07-31
1.基本信息评审计划编号2024-00638评审计划年度2024年度评审计划名称2024年度遂昌县交通工程初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评审委员会名称遂昌县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联系电话0578-8521957计划类型职称评审申报时间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7-31 00: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08-11 23:59:59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4-08-23 23:59:59(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评审推荐方式无申报类型规划与设计类 建设与监理类 运营与管理类收费标准员级:100.00元助理级:100.00元中级:180.00元高级:280.00元正高级:280.00元初推中:80.00元中推高:150.00元评审方式定量为主评审标准交通工程助理工程师评分标准职称申报方式正常申报破格申报转(兼)评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规模企业直接申报评审结果发文发证评审范围规划与设计类 建设与监理类 运营与管理类评审通知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交通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其他相关附件 2024评审附件.zip2.评审计划说明无3.申报附件要求#必要材料名称材料说明材料样例1√其他附件2人事档案信息审核样例.doc4.申报对象资格#专业资格评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象专业技术资格1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助理工程师[助理级]5.可评审专业#评审系列名称评审对象名称评审专业名称1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公路工程2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机电设备3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勘察4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船舶工程5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交通运输规划6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工程造价7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交通建筑8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试验检测9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环境保护10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工程管理11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工程测量12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工程水文13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岩土工程14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工程景观15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港口装卸工艺16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给排水工程17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交通安全设施18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19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运输与物流管理20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道桥工程21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交通信息与控制工程22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桥隧工程23工程技术交通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海事管理6.职称评审申报受理点#可受理委员会名称/受理点名称组建单位联系方式1√遂昌县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遂昌县交通运输局0578-8521957
2024-07-31
1.基本信息评审计划编号2024-00639评审计划年度2024年度评审计划名称2024年度遂昌县林业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计划评审委员会名称遂昌县林业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联系电话0578-8123322计划类型职称评审申报时间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7-31 00: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08-15 23:59:59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4-08-28 23:59:59(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评审推荐方式无申报类型森林培育生态保护修复林业调查规划林业综合开发利用收费标准不收费评审方式定性为主评审标准遂昌县林业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职称申报方式正常申报转(兼)评评审结果发文发证评审范围全县企事业单位从事森林培育、生态保护修复、调查规划、综合开发利用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审通知 遂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林业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zip其他相关附件 2024职称评审通知附件.zip2.评审计划说明无3.申报附件要求#必要材料名称材料说明材料样例无数据4.申报对象资格#专业资格评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象专业技术资格1工程技术林业工程技术人员助理工程师[助理级]2工程技术林业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员[员级]5.可评审专业#评审系列名称评审对象名称评审专业名称1工程技术林业工程技术人员林业综合开发利用2工程技术林业工程技术人员林业调查规划3工程技术林业工程技术人员森林培育4工程技术林业工程技术人员生态保护修复6.职称评审申报受理点#可受理委员会名称/受理点名称组建单位联系方式1√遂昌县林业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遂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0578-8123322
2024-07-31
各有关单位:2022年度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根据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28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 〕550 号)精神 , 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2年度山西综改示范区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一)人员范围各有关单位中,在机电、化工、轻工、食品生产、电力、航空维修等相应工程 技术 领域从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下列人员不得申报:1. 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 法 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二)专业范围机电工程专业:机械制造、机械设计、车辆工程、材料加工工程、自动化控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机电设备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仪器仪表等专业 ;化工工程专业: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制药工程、生物工程、分析检测等专业 ;轻工工程专业:包装工程、食品工程等专业 ;电力工程、航空维修。申报人员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实际,按以上专业申报,凡不属于上 述专业范围的不予受理。二、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 经济社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服务。(二)标准条件 1.助理工程师(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2.工程师(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三、评审条件(一)学历、资历要求1.助理工程师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或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或学士学位 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或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或 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后 ,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2.工程师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 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满4年 ( 2018年底前取得 );或 具备博士学位; 或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或聘任助理工程师满 2年 。民营企业中, 具备 普通全日制 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或 具备 普通全日制 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关于学历认可,均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 的 ,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或学位证书为准。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类专业,或相关交叉学科专业 , 否则不能作为相应职称评审的有效学历。专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二)工作经历能力 、业绩成果条件申报助理工程师, 需要结合本职工作,在专业技术知识 、 独立完成实际工作能力、处理技术难题等方面,提供 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工作总结 1 篇。申报工程师,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任现职期间在省级正规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独立或以排名第一的资格合作完成1500字及以上论文1篇 , 且所发表专业论文内容须与本人现从事专业一致 。凡申报时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须在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 、 中国知网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验证 ,并下载网页 。2.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型专利一项以上(专利须在有效期内),并附一篇1000字以上的文字说明材料。3.作为主要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完成的产品研制报告、行业标准、工程项目方案、施工工法、科研项目研究报告、技术推广总结不少于一项,并附一篇1000字以上的文字说明材料。(三)考核条件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且任期内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四)继续教育要求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我省有关要求,申报人须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和公需课程要求。申报工程师在任现职期间,需提交近三年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 每人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五)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在生产一线从事本专业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参加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评审,按照《山西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晋人社厅发 〔2019 〕55号 )确定的标准条件执行。四、评审办法助理工程师评审通过对提供的工作总结采取百分量化考核办法进行评审。淘汰率不低于10%。工程师评审采取专业答辩和业绩能力评判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实行百分制。专业答辩实行命题匿名制、现场公开答辩的办法,满分40分。业绩、能力(可结合论文)评价满分60分。实行末位淘汰,综合淘汰率不低于15% 。五、申报程序及报送 要求(一)申报程序1. 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才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2. 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按照公开、民主、平等、择优的原则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3. 逐级申报审核 。企业员工申报可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出具鉴定意见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劳务派遣人员申报由劳务派遣单位会同用工单位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由用工单位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荐报送的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推荐单位公章。(二)材料报送要求 1. 单位需提供材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 加盖单位公章 ) ;(2)申报 (初、中)级职称评审公示情况表(附件 2 ) ;(3)推荐函(附件3 ) ;(4)《山西综改示范区工程系列 ( 初、中)级职称评审人员审核花名表》 初级、中级 各1份 ,并报送电子版(附件 4 ) ;(5)相关在职在岗证明材料(山西省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人员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 申报助理工程师需提供材料(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2)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加盖单位公章);(3) 工作总结1份 ;(4) 2021年 度《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附件 5 ) ;(5)《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3份 ( 附件 6 ) ;(6)《山西综改示范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综合考评表》3份 (附件7) 。 3. 申报工程师需提供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加盖单位公章);(3)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继续教育 学习登记 表 )(附件 9 ) ;(5)2019年 、2020年 、2021年 《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1份(附件 5 ) ;(6)发表论文的刊物原件和复印件 及学术刊物网上检索页,发表论文复印件须复印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 检索页、论文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7) 发明或实用型专利、产品研制报告、行业标准、工程项目方案、施工工法、科研项目研究报告、技术推广总结 等有关原始材料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说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8)《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4份 ( 附件 6 ) ;(9)《 山西综改示范区工程系列 专业 技术职称申报综合考评表》3份 (附件7) ;(10)《 答辩论文 》 3份 , 不得出现单位名称和姓名。《答辩论文 》正文格式:标题用小标宋二号,内容用仿宋三号,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5cm,全文行间距统一为“固定值”28磅,页码底端居中,A4纸双面打印 。六、工作要求(一)严格申报程序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 接受本单位群众监督, 公示 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二)严肃申报纪律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实行“双承诺”制 。 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 相应位置 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签字确认。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职称申报资格 或 评审通过资格,申报人所在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申报受理时间1.资格预审各单位须在2022年9月15日前将《山西综改示范区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人员审核花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yjjqrc@163.com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后报送相关评审材料。2.材料报送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统一报送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事宜) 。 报送材料时 , 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 通过 后 当场 退回。 中级职称答辩时间另行通知。报送时间:截止 2022年9月30日 (节假日除外)报送地点: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才引进交流服务中心 (人才办、留学人员创业园服务中心)报送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龙盛街52号盛玖大厦B座三层6号职称评审窗口联 系 人:曲 华 联系电话:0351-7560065网 址 :http:// www.sxsfqrc.com 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部 2022年8月29日
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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