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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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社厅、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陕人社函〔2024〕129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学习文件精神,组织符合要求的人员及时申报,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审核、上传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评审文件的学习宣传,并按照省厅文件(陕人社函〔2024〕129号)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二、运用好信息化评审平台。根据文件要求,2023年度全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实行信息化评审,申报方式为网上申报,需将申报资料电子化,并通过网络上传至申报系统。各相关单位要指派专人指导申报人员及时将资料上传,上传的资料要求字迹、图片清晰,方便评委评审。 三、严格把关参评材料内容。一是申报材料必须清楚、真实、完整,不得漏项。申报人所在单位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加盖公章。二是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对参评人员的学历、资历、业绩、获奖成果等进行严格审查,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确保申报材料质量。三是各单位要执行诚信承诺和初审公示制度,从严把关,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资料、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请参评人员及各用人单位按时完成网上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参评人员申报时间截止2024年5月15日,各用人单位送审上传时间截止2024年5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29-33210252市农业局联系电话:029-33822036资料报送:市专业技术鉴定服务中心 029-33555988(咸阳市秦都区玉泉东路5号劳动大楼西四楼)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029—85211087、029—82210159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咸阳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5月6日
2024-07-02
按照省市职称评审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度全市农业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已开始,高级职称个人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5日,各级单位推送截至日期为2024年5月22日;中级职称个人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5日,各级单位推送截至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初级职称按照通知要求各市本级单位于5月31日前报送个人纸质资料至市专业技术鉴定服务中心。 具体评审范围及专业、申报条件等详见《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咸人社函〔2024〕98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咸人社函〔2024〕90号)。 特别提示: 本年度各系列职称评审将在规定的时限内受理,请申报人员务必及时进行网上申报,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限完成审核及推送工作,逾期造成的影响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相关链接:1.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咸人社函〔2024〕90号)2: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咸人社函〔2024〕98号) 咸阳市专业技术鉴定服务中心2024年5月7日
2024-07-02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学技术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及陕西省《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等精神,完善科学技术普及(以下简称“科普”)人才评价机制,畅通职业发展通道,科学、客观、公正评价科普人才,培育素质优良、覆盖广泛的专职科普工作队伍。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在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开展科普专业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我省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中专职从事科普管理、科普研究、科普创作、传播推广、校外科技辅导和其他科普实践的人员,以及专业从事上述科普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加强职称评审规范管理和监督服务等措施,进一步健全我省科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 (一)完善评价标准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科普专业技术人员评价首位,通过个人述职、年度考核等方式加强对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方面的评价。切实增强广大科普人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他们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弘扬科学家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准则,积极参与和支持科普事业,自觉承担科普责任,运用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开展科普,努力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作出表率。 2.丰富评审条件。将科普专业技术人员的代表性科普作品、科普展览、科普活动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等倾向,改变片面将论文、著作、专利、资金数量等与职称评审直接挂钩的做法,注重质量评价,防止简单量化、重数量轻质量。严格实行代表作审核制度,代表作应在本研究领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二)创新评审机制 引入多元化评审机制,采取面试答辩、业绩展示、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立足品德、学历、资历、工作能力等条件,充分体现科普工作特点,着重评价工作业绩和业绩成果。对初、中级职称申报人员采取专家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评价,对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采取面试答辩与专家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根据科普具有注重传播的特殊属性,将科普宣传作为业绩条件之一,更加注重向公众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的能力、业绩和水平,充分体现科普工作特点,确保有实绩的科普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科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 (三)规范评审流程 优化职称评审服务。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推行在线评审,逐步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反馈,减少各类申报表格和纸质材料。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健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造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计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实施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加强评审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 三、组织实施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陕西省职称评审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核准在省科协设立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科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涉及科普人才的切身利益,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科学技术协会及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评审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密切配合,确保工作平稳顺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5月11日 附件:陕西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试行) 在我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中增设科学技术普及专业,设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其中高级分设为副高级和正高级,对应名称依次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 第一章 基本条件 第一条 思想政治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弘扬科学家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准则,自觉承担科普责任,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作出表率,专业技术工作方面无不良诚信记录。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二条 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申报人员近五年,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56小时。 出现下列情形,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一)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不得申报; (二)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三)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取消当年参加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四)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在国家规定任职年限条件上至少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 申报人应当为所在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对照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在规定期限内按程序提交申报材料,并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条 申报人员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对于取得突出业绩成果、做出较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条件限制,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 第二章 研究实习员资格条件 第五条 学历、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初定或申报评审研究实习员职称: (一)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科普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合格, 可初定研究实习员职称。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科普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研究实习员职称。 第六条 专业技术能力要求 能够独立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具有基本的科普理论和一定的专业工作能力,了解科普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撰写科普专业相关论文、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策划方案、教材教案等1篇(项)。 (二)参与完成科普研究课题1项。 第七条 业绩成果要求 具有基本的实践功底和一定的科学素质水平,积极为科普事业发展做出相应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开展县级以上科普讲座、报告、沙龙、研讨会、论坛等1次。 (二)参与策划组织一定规模的科普讲解、科学实验、培训、表演等科普活动。 (三)参与完成科普相关专利1件。 (四)参与策划或运营维护县级以上科普传播平台或业内认可的传播平台,并取得一定社会效益。 (五)校外科技辅导员每年开展科技辅导100学时以上,组织学生参加一定规模的科普活动。 (六)参加科技推广、咨询评估等其他科普活动每年2次以上,并取得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 (七)在主流媒体、相关专业媒体上发表科技、科普活动文章10篇以上。 第三章 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 第八条 学历、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初定或申报评审助理研究员职称: (一)具备博士学位,从事科普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助理研究员职称。 (二)具备硕士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科普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研究员职称。 (三)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科普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助理研究员职称。 第九条 专业技术能力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科学素质,了解国内外现代科普方式方法和发展趋势,熟悉科普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科普专业学术论文1篇。 (二)独立撰写并在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的学术会议(论坛)上交流科普论文或案例2篇,在有准印证号的内部专业刊物上发表科普论文(专业调查报告、案例)1篇可替代学术会议(论坛)上交流科普论文或案例1篇(本款仅适用于县以下从事科普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参与市(厅)级以上科普研究课题(排名前五)1项并通过结项验收。 (四)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开展科普相关科技咨询、提案建议等工作撰写的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具有一定影响力并被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采纳1项。 第十条 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有一定的科普实践功底和较强科普工作能力,具有指导初级人员开展工作的能力,积极为科普事业发展做出相应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策划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较大规模的科普活动4次以上,并取得一定社会效益;或作为负责人组织开展科普讲座(报告)、科普培训以及咨询评估等科技推广应用活动每年4次以上,并取得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 (二)参与策划(排名前三)完成1个大型科普展览;或主持策划完成2个中型科普展览或3个小型科普展览。 (三)独立讲解科普展览100场次以上,并参与撰写科普展览讲解稿3篇以上。 (四)主持研发的2个原创科普展品取得专利1件或在县级以上科普场馆投入使用,并取得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 (五)主持创作或独立完成科普作品5个以上,并取得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 (六)校外科技辅导员每年开展科技辅导200学时以上,组织学生参加较大规模的科普活动。 (七)参与策划或运营维护(排名前三)市级以上科普传播平台或业内认可的传播平台,并取得一定社会效益。 (八)主持创作(或独立完成)的科普作品或者主持开展的科普活动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排名前三,以奖励证书为准)。 第四章 副研究员资格条件 第十一条 学历、资历要求 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考核合格可申报评审副研究员职称: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科普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二)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科普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能力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有扎实的科普理论水平,系统掌握国内外现代科普相关方法和发展趋势,熟悉科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科普专业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2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在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的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论坛)发表科普专业报告1篇可替代核心期刊论文1篇,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实用新型专利2项可替代核心期刊论文1篇。 (二)作为主要编著者,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科普专业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三)主持省(部)级以上科普研究课题1项并通过结项验收;或主持市(厅)级以上科普研究课题2项,并参与省(部)级以上科普研究课题1项且通过结项验收。 (四)主持完成在科普领域具有一定影响且在市(厅)级以上得到有效应用的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2项。 (五)作为主要起草人撰写省(部)级以上科普有关法规(条例、规章)、政策性文件1项,并颁布实施。 第十三条 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有系统、扎实的实践功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履职成效良好,具有指导和培养中初级人员的能力,有较高的行业认可度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策划并组织实施省级以上大规模科普活动2次以上或市级以上较大规模科普活动4次以上,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二)面向社会公众主讲科普报告不少于20次(不少于5个主题)。 (三)主持策划并组织实施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2个大型科普展览或3个中型科普展览,并取得良好经济或社会效益。 (四)主持研发4个原创科普展品并在2家市级以上科普场馆投入使用,取得良好经济或社会效益。 (五)主持编撰且出版发行科普图书(每本15万字以上且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1本以上,并取得良好经济或社会效益。 (六)主持策划或运营维护(排名前二)省级以上主管部门主办的科普传播平台,或运营管理(排名前二)业内认可、有较大影响力的传播平台,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七)作为主要起草人撰写省级以上技术标准或行业标准1项,并颁布实施。 (八)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的科普成果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及相应奖项,三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五,一等奖排名前七,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九)主持开展的科普活动等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排名前五)1次或市(厅)级表彰奖励(排名前三)2次(以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章 研究员资格条件 第十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考核合格可申报评审研究员职称: (一)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科普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申报研究员职称。 (二)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科普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条件,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科普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1. 获得全国最美科技工作者、全国创新争先奖先进个人、“典赞·科普中国”年度科普人物,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全国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 主持完成的科普成果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或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相应奖项,排名前四,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 作为主要发明人、设计人,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以及陕西省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 在基层一线从事科普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30年。 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能力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有全面系统的科普理论水平,及时研究跟踪本学科领域发展前沿和动态,精通科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取得的研究成果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在相应学术领域有独到见解,是本研究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科普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在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的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论坛)发表科普专业主题报告1篇或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科普专业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2篇可替代核心期刊论文1篇。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实用新型专利2项可替代核心期刊论文1篇。 (二)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出版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影响力的科普专业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三)主持省(部)级科普研究课题2项并通过结项验收。 (四)主持完成在科普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并在省(部)级以上得到有效应用的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2项。 (五)作为主要起草人撰写省(部)级以上科普有关法规(条例、规章)、政策性文件2项,并颁布实施。 第十六条 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有全面系统的实践功底,取得的成果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具有指导和培养副高级及以下人员的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策划主题鲜明的原创大型科普展览3个以上,在2家省级以上综合科技馆巡展,每场展期不少于1个月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二)主持编撰且出版发行科普图书3本(每本20万字以上且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三)主持编制省级以上技术标准或行业标准2项,并颁布实施。 (四)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的科普成果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及相应奖项,排名前三,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五)主持创作(或独立完成)的原创科普作品获得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优秀科普作品金奖(及相应奖项,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与本条件中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的说明等详见附录。 附 录 一、申报人须提交下列材料 1.按有关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简称“申报表”下同),一式3份。 2.“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3份,同时上报该表格的电子文档,文件名格式为“申报专业 级别 姓名”。 3.对照“总则”,将申报的专业准确地填在“申报表”封面相应栏目处。 4.对照“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将本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近5年的考核结果填入“申报表”内相应空栏处。 5.对照“继续教育要求”,提交记载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 6.对照“学历、资历要求”,须提交由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部队院校教育毕业证书;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认可的职称证书、能够通过政府部门网络平台核验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职称资格证书,不需要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7.对照“专业技术能力要求”,填入“申报表”相应栏目并提交由单位负责考核考查的有关证明材料,提交规定数量内的论文、著作、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政策性文件)、技术标准(行业标准)等复印件。科普研究课题应提交课题立项申请表、合同书和课题结项报告(鉴定验收证书)。科技辅导学时应提交本人服务所在单位或机构出具的课时证明材料。 8.在学术会议(论坛)发表“主题报告”字数一般不低于 3000字,提交的材料包括会议通知、宣读的报告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材料须经主办单位核实、盖章。 9.对照“业绩成果要求”,将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填入“申报表”内相应栏目,并提交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单位证明材料。提交反映本人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业绩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获奖证书、与业绩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成果鉴定书、宣传报道等)。对要求取得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活动,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以上提交的材料若是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实、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核实的年月日,所有材料均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二、本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主持:经某一级别部门认可或任命的,在工作中起支配、决定作用的。主持项目、课题、任务的,以合同书(任务书)约定为准,须提供立项批文(合同)、结项书(证明),未结项的不予认可。 2.参与:在活动、项目、课题、任务中承担次要工作或一般性工作。参与项目、课题、任务的,以合同书(任务书)约定为准,须提供立项批文(合同)、结项书(证明),未结项的不予认可。 3.精通:理解透彻,应用娴熟。 4.掌握:充分理解,较好地应用。 5.熟悉:明其意,并能应用。 6.了解:知其大意。 7.科普研究课题:指包括国家、部门和各级主管部门下达,或相关合同规定的科普研究任务。课题主要针对科普工作规律和现实问题进行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总结。 8.主要起草人:指在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政策性文件、法规(条例、规章)、技术标准(行业标准)等撰写制定过程中承担了主要、关键性工作的课题项目负责人或分项、子题的负责人。 9.著作: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普学术专著(含本人研究性文集),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手册类、对他人的论文汇编等不在此列。 10.论文:指在具有ISSN和(或)CN刊号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的正刊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论坛)上发表本领域学术文章(会议论文集具有ISBN),且可在论文数据库查证到。在期刊的增刊或增刊性的专辑、特刊及图书的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均仅作参考。 11.期刊:指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具有ISSN和(或)CN刊号。 核心期刊指论文发表时,该期刊被评为以下期刊之一:北京大学图书馆等评定的“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评定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评定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评定的“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又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12.学术会议(论坛):指以促进科学发展、学术交流、课题研究等学术性话题为主题的会议(论坛)。学术会议(论坛)的范围由评审委员会结合科普专业领域实际情况确定。 13.交流论文:指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论坛)上大会宣读,并在相应论文汇编上全文(或摘要)发表的科普专业学术论文。须提供会议通知(邀请函)、会议议程(日程)等证明材料。 14.研究报告:指结合科普研究课题(项目)提供的正式研究报告或调查报告。 15.得到有效应用、采纳:指政策性文件(规划)被官方正式印发、公布,或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成果等为党委、政府决策参考提供指导性建议或被制定政策采纳,对推动该项工作有积极作用。 16.校外科技辅导员:指在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基地)、妇女儿童中心、科普场馆等校外活动场所(机构)中从事青少年科技辅导工作的专业人员。 17.表彰奖励:指科技、教育、科协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直接颁发或认可颁发的科普奖项,例如科学技术奖、科普工作先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优秀科技工作者、创新争先奖等奖项,但不包括一般工作奖项,须以正式表彰通知或奖励证书为准;团体表彰奖励中个人发挥作用情况须提供佐证材料并由单位盖章确认。相关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学术性社会团体颁发的科普奖项,由评审委员会评定其水平价值。 国家级奖项指由党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奖项;省(部)级奖项指由中央各部委、直属机构或相应机构,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授予的奖项;市(厅)级奖项指由设区市党委、政府或省级党委、政府组成部门或相应机构等相关单位授予的奖项;县(处)级奖项指由县(市、区)党委、政府或设区市级党委、政府组成部门或相应机构等相关单位授予的奖项。 18.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一般指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直接颁发或认可颁发的科学技术奖项,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 19.社会效益:指具有媒体关注度(多家媒体及同一媒体多次的正面宣传报道)和公众参与量、示范推广效应和营造科学文化氛围的社会影响(须提交可供参考的材料)。 20.经济效益:指经济上的投入产出比,如促进社会力量投入科普事业、市场主体投资参与科普产业以及带动消费市场发展等(须提交可供参考的材料)。 21.科普活动:指以相关资源为载体,以多媒体、互动体验、探究学习等形式,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的各种普及性科普活动。 一定规模的科普活动:指现场参与人数达每场200人以上、不超过500人,或相应规模的线上科普活动。 较大规模的科普活动:指现场参与人数达每场500人以上、不超过1000人,或相应规模的线上科普活动。 大规模科普活动:指现场参与人数达每场1000人以上,或相应规模的线上科普活动。 22.科普展览:指以传播科学概念、激发科学兴趣、启迪科学观念为主要目标,引进或合作举办的、有特定主题的,通过生动有趣、形式多样的实物展品、图片、多媒体和场景景观等进行科普宣传、教育的实体展览或虚拟科技馆、数字化展览。 大型科普展览指展示面积达801平方米以上的,或达201平方米以上展线的线下科普展览;或具备相应规模的室外科普展览、线上科普展览。 中型科普展览指展示面积达501平方米至800平方米的,或达101平方米至200平方米展线的科普展览;或具备相应规模的室外科普展览、线上科普展览。 小型科普展览指展示面积为500平方米以下的,或100平方米以下展线的科普展览;或具备相应规模的室外科普展览、线上科普展览。 23.科普展品:指经过设计或包装,采取展示、演示、互动体验、探究学习等形式来表达准确的科学概念,达到科普场馆展览教育目标的装置或物品,符合相关行业要求。 24.科普作品:指以科普为宗旨、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为目的的原创或编著作品,包括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电子出版物、文创作品、动漫、科普游戏等,在公开出版的报刊、网站、书籍中的固定版面、区域的科普专栏文章,以及被有关单位机构采纳使用、具有一定社会效益的科普视频、剧本等其他作品。以外国语言文字撰写的科普作品,国民学历教育的教材、实用技术的培训教材等不列入科普作品的评定范围。作品字数以正式出版物版权页标注为准。 25.科普传播平台:包括科技馆、博物馆等科普场馆门户网站,科普网站、应用程序,以及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开通的、业内认可的科普账号或公众号等。 三、本条件若干问题的说明 1.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2.科普专业工作年限:一般指从毕业后参加科普专业工作起计算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但后续学历获得者,在校全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科普专业工作年限。 3.资历计算方法:从现专业技术资格批准之日起计算至申报参评前一年年底止。 4.本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资历、专业理论水平及成果、专业技术能力及业绩等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5.本条件所提“市”指副省级和设区市,不含县级市。 6.本条件规定的论文、著作、大会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政策性文件)、技术标准(行业标准)、交流论文、案例等,其学术水平价值均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评定。 7.本条件所指专利,应有我国或国外的专利登记证书、专利转让合同和专利受让单位的经济效益证明等。 8.同一业绩不得重复使用。 9.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10.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或认定相应职称,其在原单位取得的相关工作业绩与成果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11.对在基层一线从事科普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将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及基层工作年限等作为推荐和评价的重要参考,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奉献精神及工作实绩,适当放宽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等要求。 四、论文、著作、报告、案例等材料提交要求 1.基本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交规定数量内的论文、会议(论坛)报告、著作、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法规(条例、规章)、政策性文件、技术标准(行业标准)、案例等,其发表时间为取得现职称后撰写。 2.专业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交论文的内容必须与本人申报的专业类别一致,且与本人取得现职称后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致。 3.内容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交论文等内容须反映专业技术工作成果,要求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详实的基础资料依据,能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中解决问题能力或工作创新能力。 4.专业调查报告或案例材料等,需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或书面推荐函(重点阐述项目情况及个人所起作用),附评价内容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024-07-02
按照省市职称评审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度全市农业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已开始,高级职称个人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5日,各级单位推送截至日期为2024年5月22日;中级职称个人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5日,各级单位推送截至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初级职称按照通知要求各市本级单位于5月31日前报送个人纸质资料至市专业技术鉴定服务中心。 具体评审范围及专业、申报条件等详见《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咸人社函〔2024〕98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咸人社函〔2024〕90号)。 特别提示: 本年度各系列职称评审将在规定的时限内受理,请申报人员务必及时进行网上申报,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限完成审核及推送工作,逾期造成的影响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相关链接:1.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咸人社函〔2024〕90号)2: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咸人社函〔2024〕98号) 咸阳市专业技术鉴定服务中心2024年5月7日
2024-07-02
为满足各单位及学员对工程师职称评审和考试培训的需求,百汇亿成科技开展工程师职称的考前培训、评审申报等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全国工程师职称(助理、中级、高级)考试培训与评审一、课程介绍全国工程师职称培训是专门针对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及专业基础并需要进行工程师职称评定而精心设计的一门培训课程。目的是通过更深入和更专业的学习,取得工程师职称资格认定证书,用以谋求在专业工作领域上有更大的发展。二、报名条件助理工程师:中专以上学历,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工作经验;中级工程师:1、本省份:(1)工程类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五年以上,年龄在27岁以上。(2)工程类专科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七年以上,年龄在28岁以上。(3)太原市另要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且学历为工程类专业。2、其他省份:(1)工程类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3年以上,年龄在26岁以上。(2)工程类专科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年5以上,并取得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年龄在28岁以上。三、专业方向类别专业名称建筑类工民建、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工程管理、建筑管理、建筑施工、土木建筑、土木工程、钢结构工程、工程测量 、工程预算、建筑安装、建筑结构、建筑设计、结构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类给排水、给排水设计、采矿工程、市政工程、岩土工程、窑炉工程、道路与桥梁、设备安装、室内设计、工程概预算、机械类机电工程、机电安装、机械工程、机械、机械制造、机械设备、化工机械、建筑机械、船舶电气、船舶机械、船舶轮机信息技术类计算机、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气工程、电气自动化、建筑电气、电气设计、暖通工程其它水电、水电安装、水利工程、水电水电、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环境工程、环保工程、安全工程、林业、化工 、建筑水电各个地方专业不一样,如果申报的专业没有,我们会改成相近的专业,请谅解。以上专业提供参考四、申请评审所需材料1、近期彩色照片4张(一寸、两寸各2张)2、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初级职称、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各2份3、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与申报的专业相同,工作资历及学历算到年底;五、颁发证书颁发由各省各市人保局颁发的助理工程师/中级工程师职称资格证书。六、费用说明序号班级类别部分省份1助理工程师1500-28002中级工程师7500-158003助理工程师+中专学历55004副高工程师35000-65000七、取证时间与签约1、取证时间:助理工程师通常3-6个月;中级工程师通常6-12个月;2、公司与每位学员签定《工程师职称培训考试评审协议书》,确保学员权益,不能取证将按协议书退还学费。八、报名地址总部:山西太原通达街通达大厦 电话:18535160848 陈先生九、样本
2023-04-26
1、不懂政策职称年年评,年年都有人带着遗憾再等一年。为什么别人能顺利通过,有些人就申报失败呢?除了受到通过率的影响外,很大的原因就是不懂职称评审相关的政策,不懂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走流程的时候完全被时间牵着鼻子跑,填写表格时也存在很多细节问题。2、申请的级别不合理职称评审是根据综合情况实际考虑的,申请者初次申报职称时,不要总是想着省事,然后跳级去申报,结果导致初级没拿到,中工又不够资格,不上不下,时间就拖着过去了。3、年限不满足职称评审无论是初级,中级还是高级都是受年限限制的,很多人上报职称组卷材料的时候,压根就没有注意自己到底符不符合首要的条件。所以在申报之前,必须清楚职称评审任职年限怎么计算的。一般情况来说,职称申报与申报者最高学历相关联,所需年限也与学历不同而不相同。4、忽略材料的准备评职称材料很关键,评审组就是通过材料来综合考量申报人员是否满足晋升要求的。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评审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将作为工作学习业绩内容,占有一定的评价权重,将直接影响到评审结果。个人工作经历、工作业绩都属于必要材料,缺一不可,中高级职称申报,还要求发表指定期刊的论文,甚至是要申请专利。对于论文或者专利,都提前半年甚至一年以上的时间去准备,时间越充足,准备才越充分。
2024-06-13
浅析建筑设计创新及可拓思维模式 单位:武汉市***开发有限公司 摘要:在建筑工程发展过程中,建筑设计工作非常重要,设计质量关系到建筑工程施工效果,同时也关系到整体工程质量。文章论述了建筑设计创新与可拓思维模式,充分发挥出可拓思维模式的作用,保障建筑设计的科学性和创新性,顺利落实建筑工程。关键词:建筑设计;创新思维;可拓思维模式在建筑工程发展过程中,设计人员需要把握建筑设计要求,落实创新性设计,保障建筑设计工作的经济性和合理性。在建筑设计过程中需要落实节能环保工作,科学地设计结构层次,利用创新性设计理念,发挥可拓思维模式的作用,提升建筑设计工作质量。1可拓思维模式在建筑设计创新中的重要性1.1有利于完善创新方法论体系在建筑设计创新过程中,利用可拓思维模式的方法体系,有助于建立建筑工程创新方法论体系。可拓思维模式具有可拓性优势,在建筑设计创新中利用可拓思维模式,在实际建筑设计过程中利用传导和菱形以及逆向等思维模式,进一步丰富建筑单位的建筑设计方法,通过多种创新方法,可以进一步完善创新方法论体系[1]。1.2有效改变建筑设计创新思维框架过去的建筑设计思维框架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只是根据设计人员的灵感和经验进行创新,而在建筑设计创新中利用可拓思维模式,通过定性定量方式,可以创新和变换思维框架,进一步明确建筑设计的创新方向,及时把握创新进程,保障建筑设计创新思维框架的针对性。1.3有利于形成理性创新方法在创新建筑设计的过程中,建筑企业需要全面了解形式化模式,结合创新目标和创新条件,制定有针对性的创新策略,形成理性的创新方法。可拓思维模式可以保障建筑各类事物具备可拓性,同时具备可拓规律。在试验可拓思维模式的过程中,建筑企业需要利用合理的固定程式和固定模型,有效变化其中的标准和条件,形成建筑设计创新策略,帮助建筑企业全面掌握创新规律,同时为建筑设计创新提供可靠性依据[2]。2可拓思维模式在建筑设计创新中的应用2.1菱形思维模式菱形思维模式有效整合了分散和收敛,突出建筑设计创新的循环和多级性。当前的建筑设计过程中广泛利用菱形思维模式。思维分散根据思维中心不断拓展,发散各种思维进一步扩散设计创新思维,最后再整合所有设计点。菱形思维在收敛阶段,设计人员通过整合和调节发散性思维,通过判断对比相容性和优劣性等方面,最后再筛选整合资源,实现创新设计。菱形思维模式总体上是整合利用资源和思维步骤,在这一过程中可以排除设计创新中的虚假条件,优化整体设计思路,不断优化和创新建筑设计工作[3]。2.2逆向思维模式逆向思维指的就是有效转变常规思维模式,用整体角度看待设计问题,从事物另一方面出发,确定问题最佳的解决方法。建筑企业在利用逆向思维模式的过程中居于主动地位,逆向思维模式在可拓思维模式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建筑企业设计人员需要灵活利用相关的理论知识,从问题的相反方向出发解决问题,保障建筑施工的设计创新效果。在当前的建筑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需要全面掌握建筑结构设计,进一步完善建筑结构设计理念。设计人员利用逆向思维模式,可以科学处理设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且保障整体设计方案的创新性。例如在法国卢浮宫的增建工程设计过程中,设计师并没有结合古典建筑群的设计理念,而是利用钢结构玻璃金字塔设计理念,保障增建工程建筑方式具备现代感,这种设计模式没有破坏原有建筑的和谐性,同时也突出了建筑结构的艺术性,巧妙地运用了逆向思维。2.3共轭思维模式在建筑设计创新过程中利用可拓思维模式的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某些设计理念缺乏科学性,在施工工程中需要有效处理某些细节问题,建筑企业可以利用共轭思维模式合理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筑企业在设计创新过程中遇到问题,需要利用共轭思维模式有效判断,再结合传导性思维确定解决思路,保障建筑设计工作的科学性。建筑企业利用共轭思维模式可以相互转换共轭思维环节,在整体上认识整个事物。设计人员需要充分了解事物的共轭环节,保障建筑设计工作质量,因为可拓思维模式中包含各种工作思维,在设计创新阶段需要合理分配创新设计的任务,工作人员也需充分了解该项工作。一些设计人员的思维模式不够先进,在设计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问题,因此设计人员在设计阶段需要发挥共轭思维模式的优势,有效处理建筑设计中的创新性问题。2.4传导思维模式一个人的行为会受到大脑思维模式的影响,这是传导思维模式的工作原理。传导思维模式和传统思维模式之间的差异性比较小,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传导思维模式功能的发挥,建筑设计人员可以在建筑设计阶段,发挥传导思维模式的经验作用,设计人员可以获得科学的经验和数据,因此可以全面地了解建筑设计构造,促进建筑施工发展。例如铁路隧道工程,在设计过程中施工单位可以利用传导思维模式的作用,充分利用废弃的石料和石块,建设砂石厂,实现施工建设的循环发展,这也是传导思维模式的重要作用[4]。2.5联想思维模式联想思维模式指的是通过联想问题的某个方面,联想出另一方面。联想思维模式认为世间万物之间具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主要是利用人们的想象力和联想力,确定问题的联系点,为建筑设计激发创新活力。在建筑设计中广泛利用联想思维模式,可以保障建筑设计的创新性。例如在北京水立方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着重想象“水”这一物质,通过发散性思维,联想物质结构和建筑功能以及文化等方面的联系,保障整体设计方案的创新性。3结束语可拓思维模式在建筑设计创新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建筑设计人员需要开拓设计思路,不断创新设计模式,利用可拓思维模式的知识理论,将可拓思维模式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保障建筑设计创新效果,顺利落实建筑施工工程,提升整体施工质量。参考文献:[1]陈乃超.建筑装饰材料在室内设计中的应用[J].中国住宅设施,2017(12):10-11.[2]迟显辉.现代建筑设计构想中工艺美术设计思想的创新应用研究[J].中国建筑装饰装修,2019(12):114.[3]赵宇南.建筑装饰材料在室内设计中的创新性运用[J].美术大观,2011(10):129.[4]王茹.建筑装饰材料在室内设计中的创新性运用分析[J].工程技术研究,2019,4(1):181-182.
2024-07-22
有关武汉市开展经济类高级复合型人才评审工作的试行意见如下: 武职改办〔1999〕16号,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层中,已涌现出一批既有扎实的专业技术基础,又有丰富的管理经验,知识面宽、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才。为尽可能全面、客观地评价这类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拟从今年起,开展经济类高级复合型人才评审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申报经济类复合型人才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范围和对象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现在企、事业(含非公有制单位,下同)单位从事经济类管理工作;2、具备经济管理和其它专业技术工作的双重经历和双重业绩;3、具备中级资格(不定专业),且具备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二、申报和评审条件 经济类高级复合型人才的申报条件及学历、资历要求比照高级经济师的申报条件掌握。 评审条件以高级经济师的评审条件为主,结合参评人员相应专业要求和工作业绩,考虑其综合性,侧重评价其在经济理论与专业理论方面的综合学术技术水平,应用现代专业技能与经济管理方法综合解决实际重大问题的能力。评价时应注重“复合性”,力求客观、准确。三、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要求 经济类高级复合型人才的申报程序与高级经济师的申报程序相同。 申报材料中须提供经济管理和其它专业两方面的工作业绩材料。在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时,可同时申报“高级经济师”和其它专业高级职务两个任职资格,以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为首选。授予单一职称或双重职称,由评委会依据其业绩情况评定。取得两个高级资格(职称)者,分别办理资格证书,同时生效。四、评审的组织与管理 1、经济类复合型人才的评审,由市评审中心组织实施; 2、经济类复合型人才高级评委会,以现有的经济专业高级评委库为基础,根据需要,抽调其它专业评委参加,评审程序与经济高评会相同; 3、申报经济类高级复合型人才评审的参评对象原则上都应参加评审答辩,答辩的内容侧重经济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国家经济发展基本政策,答辩成绩必须合格。 本意见由市职改办负责解释。
2024-07-22
工程师职称不需要调转,不需要。技术职务(职称)只与专业有关系,与工作单位没有关系。原单位有工科类中级技术职务审评权,通过原单位的职称审评拿到了中级技术职务(职称),比如说是机械制造设计专业工程师。而现所在单位需要的是土木工程工程师,根本就不需要机械设计工程师,但这并不等于中级职称就无效了。只是专业不对口罢了。还有一种是执业许可证范畴上的工程师,这类工程师是一种国家相关部门对执业资格认证后颁发的证书,不存在级别之分。这类认证包括注册会计师证、注册监理师证、律师证或是项目经理证、系统集成工程师证等,以区分单位在社会经济环境中所承担的经济法律责任。
2024-07-22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3.比如教师资格证书4.现任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5.指导青年教师证明6.企业挂职获参加社会实践证明7.外省调入重新确认文件8.继续教育证明9.破格晋升审批文件10.论文代表作篇(要求完整扫描期刊封面、封底、目录、论文原文)11.其他论文(扫描封面、封底、目录、论文首页和有摘要的部分(第一作者或独著),如属四大索引(知网、万方、维普、龙源数据库),需在论文后附四大索引证明材料,如有多项请依次类推)12.科研项目(扫描立项文件、结题文件或证明材料、鉴定书、获奖情况、成果内容及推广应用情况等材料)13.教材、专著或者译著(扫描封面、封底、目录、教材、专著或译著首页和有摘要的部分<教材、专著或者译著可以是第二作者>)14.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扫描件按证书的重要性排序)15.评审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工作考核表、学籍档案证明、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高校教师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情况表、年度考核表<人事处要原件扫描>、教学年度考核表、研究生课程进修合格成绩证明、其他证明材料)16.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缴费记录
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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