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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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综改区人才交流中心网区属各企业:为深入开展“我为企业办实事”活动 , 根据 省、市现行有关规定 结合 我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现将工程系列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安排如下:一、初认范围凡是在示范区各企业专业技术岗位上在职(聘)的人员,经现工作单位推荐,均可申报。准入类、水平评价类,实行以考代评的不在认定范围内。二、基本条件(一)初认助理工程师1.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一致;2.正规全日制专科毕业 , 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继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考核合格;正规全日制本科毕业,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3.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二)初认工程师1.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一致;2.正规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正规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3.具有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基本能力,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三、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劳动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上需加盖单位公章),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学信网学历、学位查验结果各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呈报表》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三)《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要求如下: 1.初认助理工程师,本科年度考核表1份 、 任职期满考核表1份,专科年度考核表3份 、 任职期满考核表1份。 2.初认工程师,硕士年度考核表3份 、 任职期满考核表1份(四)《大、专院校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初次确认专业技术职称花名表》一式2份,由单位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电子版。(五)一寸红底照 片 1张。四、 申报注意事项(一) 申报时间:2022年3月—11月 。(二)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请登录山西综改示范区人才引进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sxsfqrc.com)进行申报( “ 9 项政策受理 ”专栏 )。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派专人统一将申报相关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山西综改示范区人才引进交流服务中心 ( 龙盛街52号盛玖大厦B座3层人才中心 6号窗口 )。(三)相关表格请在 山西综改示范区人才引进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sxsfqrc.com) 下载专区下载。五、 咨询方式联 系 人:曲 华 高 燕 联系电话: 0351— 7560065附件:1. 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呈报表.doc2. 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doc3. 大、专院校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初次确认专业技术职称花名表.doc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部 2022年3月 18 日
2022-04-06
时光荏苒,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审,又进入新一年的准备阶段了,毕业年限满足的你或者拥有中级五年以上的你。开始准备了吗?错过一年只能下一年再申报哦~~近期老师接到不少人才咨询:“因为之前单位升级资质,用到了职称证书,公司资质审核未能通过。难道就是因为国企、央企等单位内评出来的职称证书不认”山西职称评审网,这些单位评出来的职称证书社会认可度到底怎么样?需要分两种情况来看:如果说您是通过国企、央企、事业单位办理的职称,同时下证单位也是国企、央企、事业单位,那就很难认可了!(1)所谓的通过国企、央企、事业单位办理的职称,同时下证单位也是国企、央企、事业单位的情况,指的是我国针对大型国企、事业单位、央企下放过“自主评审权", 单位具备自主评审的权利,可以给自己单位的人才进行职称评审申报,同时具备审核批准和发证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自己上报、自己审核、自己评审、自己下证,不过缺点就是证书基本只能在公司内部使用。(2)一般具备自主评审权的单位,在人才办理职称的时候“论资排辈"现象比较严重,这是很多国企、事业单位、央企人才普遍反映的问题。如果说在此类单位工作的话,相比较民营企业,无论是工资待遇、社保,福利等等都有很大优势,但是不要离职, 因为离职以后大部分职称证书会变成一张白纸, 起码目前是这样的。如果说都是系统内还好,部分系统内会认可,但是也出现过很多不认可的现象。私企就不一定会认可了,因为很多系统外单位认为,这仅仅是您自己单位认可,又不是我单位认可,跟我有什么关系,他又不是社会权威机构部门认可的。(3)无论是人才职称挂靠,还是说人才自己单位证书使用,一般都是以资质维护或升级为主, 这个时候企业必须保证证书真实有效,这是建设局要求的。如果说别人都是人社部门下发的职称,就您自己一个单位证,关键还无法确定真伪,这让其审核怎么选择?为何说人社部门办理的职称备受认可,那是因为他属于社会权威机构部门,无论是人才找工作,还是企业资质办理,人家一看证书盖章加红头这就行了。但假如是某某单位的职称证书,那就难说了,我想查询真伪都难,没有官方查询系统,又没有相应的评审资料,很多人才也都保存不全, 企业在那么多优秀证书前面, 为什么会选择一个“单位证”?以上就是今天国企、 央企、事业单位办理的职称认可度的相关解答, 人才在办理职称的时候,一定要办理人社部门的职称,这种通用性目前来说是最广的。一、报名时间:初级每月上报一次。中级和高级每年仅评审一次,报名时间9月左右。二、评审条件:助理职称:(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中级职称:(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高级职称:(1)大学专科毕业(全日制或后取学历均可):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2)大学本科毕业(后取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1年以上。(3)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3年以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三、报名所需资料:(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毕业证扫描件(3)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4)一寸红底电子版照片四、申报专业:建筑类:建筑、建筑学、建筑工程、建筑管理、建筑管理过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安全管理、给排水建筑施工管理、工程管理、施工管理、建筑设计、工民建、建筑施工、建筑设备、 建筑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物业管理、建筑给排水、土木工程、土木建筑、土建结构工程、土建工程、土建监理。机械工程:机械、机械工程、机械设计与制造、设备管理与维修、机械设计、建筑设备机械、机械加工、建筑 机械、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热加工工艺及设备电气:自动化工程、自动化、自动化控制、数控技术、电气工程、工业电气自动化、电气技术、电气自动化另有市政、园林景观、路桥、测量、地质勘测、机电、电子、化工、环境、暖通、船舶、通信、材料、概预算、水利水电工程、冶金工程、电力、港口与航道、燃气等等专业,仅作为一部分参考选择。五、职称的作用:(1)企业工程投标必备(2)房产企业资质升级必备(3)职业岗位资格体现(4)报考安全三类人员(5)参评工程师必备助工证书
2022-04-06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效,进一步提高人社政务服务水平,为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查询核验职称评审结果提供便利,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将由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特此通知。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2日 关于公布霍冲霄等117人工程师评审结果的通知并人社专发〔2022〕5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审核,同意太原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21年12月12日评审通过的霍冲霄等117人工程师职称。 附件:霍冲霄等117人工程师职称名单.wps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7日 关于公布朱菲等102人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结果的通知并人社专发〔2022〕6号 迎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经审核,同意太原市迎泽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7日评审通过的朱菲等102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 附件:朱菲等102名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名单.wps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7日 关于公布杨晶晶等322名工程系列(城建专业)工程师职称评审结果的通知并人社专发〔2022〕7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经审核,同意太原市工程系列(城建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8日评审通过杨晶晶等322名同志的工程师职称。 附件:杨晶晶等322名工程系列(城建专业)工程师职称名单.doc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8日 关于公布2021年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系列中级职称评审结果的通知并人社专发〔2022〕9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审核,同意太原市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1年12月25日评审通过的卫元芳等41人艺术系列中级职称;同意太原市图书资料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1年12月26日评审通过的王婷等9人图书资料系列馆员职称;同意太原市群众文化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1年12月26日评审通过的王玎等23人群众文化系列馆员职称。 附件: 卫元芳等41人艺术系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名单.doc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5日 关于公布冀萍等296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结果的通知并人社专发〔2022〕15号 古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科技局: 经审核,同意古交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9日通过的冀萍等296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结果,现予以公布。 附件:冀萍等296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名单.docx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9日
2022-04-06
示范区各有关单位:根据山西省审计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审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审人〔2021〕195号)文件精神,按要求进行申报,报送材料以电子文件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形式于2021年10月17日前统一报送至山西综改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龙盛街52号咨询中介园3楼)。联 系 人:王晖 闫瑞联系电话:7560793附件: 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v审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人才引进交流服务中心2021年10月13日
2022-04-06
发布日期:2021-11-19 21:52 浏览次数:1569 次 来源: 综改区人才网 经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王彦斌等221 名同志已具备工程师任职资格。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如有异议,可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映。联系人:王一宇联系电话:0351-7560065附件: 王彦斌等221名工程师任职资格名单.doc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部2021年11月19日
2022-04-06
2022-04-06
晋企发〔2021〕49号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民营企业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职称管理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1〕548号)、《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人社厅发 〔2021〕28号)、《关于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8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省民营企业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21年度全省民营企业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由山西省民营企业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二、评审范围在全省各类民营企业中从事建筑、市政、道路、电气、园林、轻工、冶金、机械、化工、矿山、地质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本通知意见申报评审取得的高级工程职称,只在民营企业中有效。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本人人事档案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存放管理的;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不属于上述工程专业评审范围的;4、违法或失信人员;5、党员受到党纪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三、申报条件 (一)品德条件 坚持徳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申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康洁自律,忠于职守,诚实守信。 (二)学历条件须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或后取学历均可)。(三)资历条件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学历(第一学历或后取学历均可),任工程师满5年(即2016年底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即2008年底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学历),任工程师满5年(即2016年底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1年以上(即2010年底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任工程师满5年(即2016年底前);获得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的,任工程师满4年以上(即2017年底前);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即2019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是指专业技术人员自参加工作以来,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岗合计年限。其起始时间确定是以本人档案中记载的,取得全日制中专及以上专业教育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为准;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以本人服役期间提干之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为准。以实际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当年算起,实算至申报当年年底。以2020年申报为例,要求18年从事专业工龄的,其起始时间应在2002年底以前。相近专业是指理、工科专业。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晋人社厅函〔2019〕1006号)所列职业资格对应相关工程师职称,符合条件的,可申报高级工程师。 (四)工作能力条件 1.从事科研、设计、工艺、标准等产品设计及制造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在任工程师期间,须承担完成下列工作项目之一: (1)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与过省(部)级科研项目,并经有关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2)参与完成1项以上市级或大型企业科研课题(须有大型企业职能部门的认可和备案,下同); (3)参与过1项以上技术难度大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项目或新产品研制任务,并形成批量生产能力; (4)完成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新建总体规划设计或者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计; (5)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为企业节约生产成本达1000万元以上或填补省内空白; (6)主持编制企业标准2项以上或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1项以上; 2.从事工程监理、产品试用、运行维护、生产调试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在任工程师期间,须承担完成下列工作项目之一: (1)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省(部)级以上工程技术项目1项以上; (2)完成市级、大型企业工程技术项目1项以上; (3)完成企业工程技术项目2项以上。 (五)业绩成果条件 1.从事科研、设计、工艺、标准等产品设计及制造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在任工程师期间,承担完成的工作项目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获得省以上科技类奖1项以上; (2)获得市级科技成果类奖1项以上; (3)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1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并已转化实施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4)获得省级及以上各专业协会颁发的各类咨询成果奖2项以上; (5)获得企业颁发的各类科技成果奖3项以上。 2.从事工程监理、产品试用、运行维护、生产调试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在担任工程师期间,承担完成的工作项目须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获市级科技类奖或市级以上优秀工程称号1项以上;承担的工程项目,达到行业优良标准,受到市级主管部门验收或表彰及奖励; (2)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企业生产、加工过程中,对提高产品质量,减少损失,降低消耗,提高工作效率等主要技术指标进行优化,或在国家级行业组织的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中见解独特成绩优异,对行业具有指导意义。成果通过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3)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或负责生产安全技术、技术革新等方面成绩突出,解决了重要技术问题,使劳动生产率提高,安全状况好转,受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或表彰;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条件中的“主持”一般为项目课题第1名。“主要技术负责人”指,国家级项目课题前5名,省(部)级项目课题前3名,市级或大型企业项目课题前2名。“主要技术骨干”指,国家级项目课题前6-10名,省(部)级项目课题4-8名,市级或大型企业项目课題3-6名;“以上”均含本级或本数。 (六)学术技术条件 任职期间,在省级刊物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其它期刊上发表2篇专业报告或做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制定规划、技改项目方案、产品研制报告、工程项目方案3项。 (七)考核条件 申报民营企业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累计五年的考核结果均须在合格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未按规定进行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由本单位根据日常工作表现,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八)继续教育条件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职称的重要条件。 (九)破格申报条件 对业绩突出、贡献显著的优秀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任意两条并持有证实材料的,中级任职资格年限可缩短至三年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资格: 1.通过省级鉴定新产品研制企业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 2.参与省级有较大影响的技改和技术攻关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3.完成省级高新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4.获省、部级科学技术等级奖技术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十)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申报 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按照职称评审申报渠道,将其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技术成果印证材料报送高级评审委员会,符合条件的,直接审核认定相应职称。 (十一)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评审范围专业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参加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5号)执行。 (十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说明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的必备条件,可自愿提供合格证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评审范围及条件即可按照相关规定逐级申报。 (二)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用人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须注明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 (三)逐级审核申报。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各市人社局报送山西省民营企业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区(工业、产业园区)等民营企业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申报的、由劳务派遣单位组织申报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后,按程序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各市人社局报送山西省民营企业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人事档案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可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各市人社局报送山西省民营企业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人事档案关系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管理,与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也可通过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渠道申报职称评审。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履行申报推荐程序,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 (二)严肃申报工作纪律,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申报时间。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在9月10日前将属地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资料报送至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0351-5607049。 申报材料要求及相关表格请登录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和查阅。 本安排意见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2021年度山西省民营企业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评审相关申报材料要求及表格.rar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7月27日
2022-04-06
2021-09-03 来源:太原市中小企业局 9月2日下午,太原市2021年度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部署工作会议在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召开。太原市综改示范区、古交、阳曲、万柏林等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开发区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太原市2021年度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由市县两级评审委员会分别组织实施,范围包括太原市民营企业在岗(聘)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所在企业于2019年12月31日前成立,申报人须持有2020年12月底前在太原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022-04-06
为了确保高级工程师的评审质量,按照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现将2021年全省民营企业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480名高级工程师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欢迎监督。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8日受理部门: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机关纪委电话:0351—5607058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科教质量处电话:0351—5607049 附件:2021年民营企业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山西省民营企业工程系列 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1年11月2日
2022-04-06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9日 16:34:05 来源: 人事处 【打印】 【关闭】 分享: 铜川、延安、安康、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商务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我省2021年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将2021年度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1.全省工业和信息化行业(不含已设立工程系列中、高级评审委员会的市、部门、单位)企事业单位在职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2.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推荐上报人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比例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3.当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作风端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从2017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小时。 3.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学历、资历条件 1.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3)后取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5)后取大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6)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7)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后取中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2.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 (3)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4)中专毕业,确因业绩突出,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申报评审工程师。 (三)科研、业绩条件 1.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聘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具体如下: (1)聘任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3篇(其中第一作者不少于2篇,第3篇论文可用项目报告、专项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替代),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者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5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5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 (2)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含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3名)。 (3)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为前五完成人;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均为前三完成人。 (4)主持或作为前七完成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6)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建设、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产品研发、应用等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获得中央企业集团、省属大型企业集团、厅局级或市级表彰奖励。 (8)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9)参与编制过国家、省级、市级1项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10)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11)任大中型企业总工程师或生产技术负责人,企业销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并安置300名以上人员就业,帮助企业完成了较大数额税收。 (12)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在实际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对学历、资历不符合要求,但工作实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达到上述科研、业绩条件中任意三条,可破格申报。 2.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需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具体如下: (1)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3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3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 (2)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含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 (3)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4)作为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6)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9)作为参与人编制过国家级、省级、企业1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10)作为参与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11)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者主持过小项目的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或者参与了相关行业课题调研;或者能够撰写专题技术报告。 (四)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三年来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企业、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材料申报 根据工作安排,2021年度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必须按要求上传完整原件扫描图片(JPG或PDF格式),不得以照片代替。 (一)个人申报 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登录网址为:http://1.85.55.147:7221/zcsb),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支撑材料。申报系统根据参评人员提交信息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参评人员确认填报的评审材料无误后,提交所属单位审核。 (二)推荐单位审核 参评人员所属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参评人员提交的评审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传至系统“公示证明”栏目,提交主管单位审核(参评人员也需在“证件电子图片-其他证明材料”中上传“公示证明”)。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上传岗位聘用情况。审核不通过的材料,推荐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后回退参评人员。 (三)主管单位审核 有关市(区)人社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汇总本系统所属单位提交的参评人员信息。审核通过后,通过系统导出汇总花名册,打印加盖公章并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同委托评审函一起上传,提交省工信厅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不通过的材料,填写审核意见后回退推荐单位。中央驻陕有关单位申报的,需上级主管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 四、有关事项 (一)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重新确认。评委会对申报人可同时进行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评审。 (二)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非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才,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技术岗位的,须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三)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本人从事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评审条件按省人社厅《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试行)》(陕人社发〔2019〕32号)执行。 (四)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对应关系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执行。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五)评审政策倾斜 1.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 2.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9号)执行。 3.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注重考察援派期间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支援成果。对论文、科研成果不作硬性要求,工作总结、教学成果、技术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要求。对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援派期为3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申报高一级职称。援派专业技术人才选择在我省参加职称评审时,可采取视频通话答辩或免除答辩。 (六)直接申报认定 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认定按照《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执行。 五、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中级职称评审每人200元、高级职称评审每人400元。12月初,各主管单位统一为通过审核的参评人员缴纳评审费。 地址:省工信厅教育培训中心(西安市新城区西五路62号) 联系人及电话:梁小轶 029-89622105 六、有关说明 1.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可下载),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评审。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传,具体要求见附件《申报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说明》。2020年起,职称资格证书为电子证书。 2.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参评材料须进行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 3.参评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为2021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截止2021年11月25日。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4.申报高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内容为申报专业相关知识。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5.请参评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个人网上申报时间截止11月10日,推荐单位、主管单位审核时间截止11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6.为确保网上申报工作正常开展,组建省工信厅职称评审交流QQ群:819067448,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省工信厅职称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廖兆丰 029-63915655 梁小轶 029-63915464 029-89622105 技术支持:张 倩 029-85211087 附件:申报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说明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9月23日 附件 申报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说明 为提高评审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节约资源与评审成本,申报材料须按本要求实施电子化。 一、支撑材料电子化基本方法 首先将纸质参评材料以数码扫描或拍照方式清晰转换为JPG或PDF格式图片,除参评人员个人照片大小不能超过300K以外,其他参评材料每张图片的大小不能超过600K。若在上传过程中,发现图片超过限制大小,可使用系统中的图片处理工具按照系统中的操作说明将图片大小处理在600K以内再上传。申报人将材料上传至系统后,须对所有图片进行检查测试,确保打开顺畅且清晰无误。 二、职称系统支撑材料模块类别及文件上传规则 (一)照片。建议626像素(高)x413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300K,支持JPG、PNG、JPEG格式,将照片上传至系统中的照片模块。 (二)证件电子图片。登录系统后,在证件电子图片页面和继续教育学时页面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两张)、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系统中带红色星号的项目为必传项,其他证件材料若有可选择上传。 (三)评审申报材料。参评人员登录系统后,在评审申报材料模块中上传相应的电子格式材料。有关材料上报要求如下: 1.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近五年)。 2.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表。 3.近五年年度考核表或考核文件。 4.继续教育证书(2017年-2021年)。 5.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获奖证书。 6.参评论文(刊物封皮、目录、论文正文均须上传扫描件)。 7.个人工作总结(反映个人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情况)。 8.《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须个人签字、单位盖章。 9.符合破格条件的参评人员在系统中导出《破格申请表》,各级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参评人员将其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 10.符合各类倾斜政策的人员,须在“基本情况”中勾选相应政策倾斜选项。没有按规定要求勾选的,视为正常参评。上述材料扫描件、系统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按申报系统设置的类别上传,聘书、近五年考核材料传至“其他证明材料”。 (四)评审表。根据参评人员录入的基本信息、学历信息等,系统会自动生成《评审表》,无需参评人员自己填写。公示证明由推荐单位登录系统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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