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解读
快速报名
一、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10月25日。申报人员需在此时间段内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申报材料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提交至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二、申报条件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学历要求与工作经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博士学位的,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继续教育要求:报考中级和高级资格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会计工作年限的继续教育记录,继续教育记录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记录为准。其他要求: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并在成绩有效期内(一般为三年,包括2022年至2024年)。三、评审政策评审材料:申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单位聘书、《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书面证明材料。论文和著作需为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后的成果,且需符合《标准条件》中的专业理论水平要求,不得上传用稿通知。评审流程: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注册个人账户,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依次逐级审核申报材料,并进行上报。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面试答辩(部分地区或要求)。评审结果公示后,无异议者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评审费用: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360元。四、注意事项申报人员需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虚假材料或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请密切关注山东省财政厅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确保及时了解评审动态和要求。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信息,可咨询相关部门或查阅官方发布的文件。
2024-10-04
一、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5月13日9时至2024年8月12日17时。鉴于申报人数较多,建议申报人员提前准备好材料,尽早申报。二、申报条件学历资历方面:具备博士学位,取得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或连续执业满2年)。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并受聘会计师职务满5年。具备大专学历,取得会计师资格并受聘会计师职务满10年。其他特定条件,如取得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连续执业满5年)等,也需符合相关规定。工作经历方面: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实践经验和工作经历,有组织协调一个单位开展会计工作的能力。具体条件包括连续担任大中型企业或上市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等3年以上(可合并计算);或连续在大中型企业或上市公司从事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绩效评价、内部控制、预算管理、投融资等重要财务会计管理工作5年以上(可合并计算)等。业绩成果方面:申报人员需参与制定或主持重要财务、会计制度或管理办法,并发挥重要作用,被采纳实施且成效显著。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重点工程、技术项目和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的财务效益论证,并经实施成效显著等。三、评审政策申报系统:全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实行职称申报、审查、缴费、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申报材料:申报人员需在评审系统中上传学历证书及佐证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学历证书及佐证材料需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学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之前取得的学历)等。审查与缴费:省财政厅网上受理正高级会计师申报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17时,受理高级会计师申报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17时。申报人员收到缴款码后,可通过“赣服通-教育缴费-缴款码”或通过“江西财政微信公众号-非税缴费-一般性缴款码缴款”进行缴费。评审与公示:评审工作将按照《江西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申报条件(试行)》等文件要求执行。评审结果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四、注意事项申报人员需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虚假材料或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请密切关注江西省财政厅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确保及时了解评审动态和要求。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信息,可咨询相关部门或查阅官方发布的文件。
2024-10-04
一、申报时间网上填报时间:2024年2月23日至3月7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各设区市财政、人社部门材料受理时间自定,但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本地区申报人员材料集中报送至省财政厅。省属单位、中直单位的申报人员请于2024年3月12日至3月15日期间拨打电话提前预约材料受理审核时间(具体联系方式请查阅相关通知),纸质申报材料应于2024年3月19日至3月26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公休日除外)送达至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二、申报条件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学历要求与工作经验: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后,聘任会计师职务满2年。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后,聘任会计师职务满5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后,聘任会计师职务满10年。不符合上述条件,但满足相关文件规定的破格申报条件者也可申报。特别说明: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转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企事业单位受聘证明,在现岗位工作1年以上,且满足不同学历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累计年限要求。申报对象履职年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或根据最新通知调整)。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能参评。三、评审政策评审依据: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财规〔2022〕21号)及《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04〕30号)等文件执行。评审材料:申报人员需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评审材料,包括工作业绩与成果、著作论文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或根据最新通知调整)。评审程序:评审程序一般包括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四、注意事项请申报人员密切关注福建省财政厅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确保及时了解评审动态和要求。申报过程中,请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虚假材料或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信息,可咨询相关部门或查阅官方发布的文件。
2024-10-04
一、申报时间申报时间:2024年8月29日8:00至2024年9月22日24:00(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二、申报条件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品质和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廉洁奉公,开拓进取,为本单位和会计行业发展做出贡献。学历要求与工作经验:具备博士学位且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需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学历资历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职称。继续教育: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19〕26号)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破格申报条件:担任大中型企业(集团公司或上市公司)总会计师、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满5年,并取得显著成绩。在本职工作岗位受到省级以上政府表彰奖励。主持或承担省级以上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会计管理问题,在实际应用中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并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会计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主办的会计专业相关大赛,并获一等奖。在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有效期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以上:三、评审政策评审标准:按照《安徽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执行。申报材料:包括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继续教育证明、年度考核登记表、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学术成果等。申报网址:http://hrss.ah.gov.cn/。四、注意事项申报人员需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虚假材料或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请密切关注安徽省财政厅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确保及时了解评审动态和要求。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信息,可咨询相关部门或查阅官方发布的文件。
2024-10-04
一、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6月10日10:00至2024年6月24日16:30。申报人员需在此时间段内登录相关平台完成申报。二、申报条件学历要求:申报人员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职称与工作经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博士学位的,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继续教育:申报人员需完成浙江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继续教育信息,作为会计工作年限的参考依据。其他条件:申报人员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三、申报政策评审依据:评审工作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会〔2023〕6号)文件执行。申报流程:申报人员需先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址:https://kjzj.czt.zj.gov.cn)或宁波会计之窗(宁波地区申报人员登录,网址:https://kj.czj.ningbo.gov.cn)查询并确认个人信息准确性。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提交相关材料。材料要求:申报材料需按照《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网上申报材料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与公示:申报材料需经过单位审核、县(市、区)财政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以及市财政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社保厅将复核后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单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调查核实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将提交评委会评审。评审结果:评审结束后,省财政厅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调查核实符合规定的,由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公布具有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四、注意事项申报人员需密切关注浙江省财政厅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确保及时了解评审动态和要求。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疑问,可咨询相关部门或查阅官方发布的文件。请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虚假材料或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024-10-04
一、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5月24日9:00至6月24日17:00。逾期将不再受理补报。缴费时间:2024年5月28日9:00至6月28日24: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二、申报条件学历要求与工作经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继续教育:申报人员需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执行继续教育,并将其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其他要求: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和取得考试合格证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三、申报政策评审标准:按照《江苏省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74号)执行。申报人员需符合《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的有关规定。申报方式:实行网上申报形式,申报人员需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jiangsu.gov.cn)的“会计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需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相关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审核与缴费:资格审核改为线上审核,申报人员提交材料后,可于2个工作日后上网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费。特别说明:中央驻苏单位、外省驻苏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军队的会计人员,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江苏省职称办核准同意后受理申报。申报人员如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经查实,将撤销其职称,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总结江苏省202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已全面启动,申报人员需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条件和政策进行申报。通过规范申报流程,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为提升我省会计专业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贡献力量。
2024-10-04
一、申报时间网络平台申报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11月4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申报人员需在此时间段内完成相关申报工作,并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申报条件学历要求:申报人员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以上。职称与工作经验: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或以上。职业道德与专业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岗位要求: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被聘在现岗位1年以上。材料截止日期:申报人员计算任职资格、聘任时间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各类评聘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三、申报政策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按《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会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规〔2021〕11号)文件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查阅评审标准及其他职称评审政策文件。申报程序:申报人员需按照个人申报、用人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申报人员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客观真实反映个人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材料审核:用人单位需严格按照回避原则设立推荐委员会,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二。被推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由推荐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同意票数须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拟推荐申报人员须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推荐申报。特殊情况处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申报人员和事业单位聘用的编制外申报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人才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评审有效期:按照全国会计考办规定,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3年内评审有效;达到省线合格标准,当年评审有效。四、其他注意事项申报人员应密切关注黑龙江省财政厅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确保及时获取评审动态和要求。申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和规定,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信息,可咨询相关部门或查阅官方发布的文件。
2024-10-04
一、申报时间申报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6月14日。此期间为网上申报时间,申报人员需登录指定网站进行申报。二、申报条件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具体资格条件学历与资历: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考试要求: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人员,须取得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并在有效期内。国家线合格成绩有效期为3年,吉林省省线合格成绩有效期为1年。工作年限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一般为2023年12月31日(具体以当年通知为准)。三、政策概述评聘结合: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经本单位在年度评聘岗位职数内推荐,并提交推荐报告后方可参加评审。聘任年限: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评审时,需聘任中级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满5年。其中,具备博士学历(学位)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人员需聘任中级会计师满2年。岗位职数: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需确保申报人员在年度评聘岗位职数内进行推荐。网上申报与审核:申报人员需登录“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快捷入口—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系统自动验证申报人员的高级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及近5年继续教育完成情况。材料填报与真实性:申报人员需对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申报过程中,系统将自动验证相关信息,不符合条件的系统将提示相关信息。评审流程:评审流程一般包括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答辩等环节。具体流程以当年发布的评审通知为准。综上所述,吉林省2024年高级会计师的申报时间、条件及政策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申报人员需密切关注官方通知和网站信息,确保按时、准确地完成申报工作。
2024-10-04
一、申报时间河北省2024年高级会计师的申报时间按照官方通知安排,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申报推荐数量备案及系统账号开设:时间段:6月11日至6月20日。此阶段主要完成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的备案工作以及职称评审系统账号的开设,为后续申报工作做准备。申报推荐及个人网上申报信息填报:时间段:7月11日至8月20日。在此期间,各工作单位需完成申报推荐工作,同时申报人员需在指定网站上进行个人网上申报信息填报。资格审核:时间段:8月21日至9月22日。由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保申报人员符合高级会计师的申报条件。督导检查:时间段:9月23日至9月30日。此阶段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直主管部门对职称申报推荐和资格审核工作进行督导抽查,确保申报过程的公正性和规范性。材料提交:时间段:10月8日至10月12日。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人员需在此期间提交完整的申报资料。评审工作:时间段:10月13日至11月22日。各高级评审委员会在此期间对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评审,确定是否符合高级会计师的评审标准。评审结果备案:时间段:11月30日前。完成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的备案工作,并公布评审结果。二、申报条件报名参加河北省202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此外,申报人员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并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三、相关政策评聘结合:河北省在高级会计师的评聘过程中,实行评聘结合的政策,即评审通过并获得高级会计师职称的人员,还需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聘任。退休年龄:对于评聘结合的专业人员,退休年龄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对于非评聘结合的专业人员,退休年龄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这一政策旨在确保评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新修订的评审条件:自2024年起,河北省执行2023年新修订的职称评审条件。各单位需按照新条件组织量化打分推荐,确保申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符合高级会计师的要求。综上所述,河北省2024年高级会计师的申报时间、条件及政策均按照官方通知进行安排和执行。申报人员需密切关注官方通知和相关政策变化,确保按时、准确地完成申报工作。
2024-10-04
申报时间新疆高级经济师的申报时间因专业及年份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2024年为例,部分专业的申报时间如下:旅游经济专业和建筑房地产专业: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至9月25日,网上材料审核时间为9月2日至10月13日。会计系列、经济系列(财政税收、金融专业):2024年9月10日00:00时起开始个人网上申报,具体截止时间可能根据官方后续通知有所调整。请注意,以上时间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时间还需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相关评审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申报政策新疆高级经济师的申报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申报范围:申报人员需是自治区在岗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范围包括会计、财政税收、金融等多个领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一般不得申报参加高级职称评审。对口支援新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也可申报。申报条件:申报人员需具备相应的学历和资历要求,如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定年限。部分专业还需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申报方式: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审查、评审。申报人员需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进行注册、登录,并按要求填写材料并提交。申报材料需经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评审委员会的逐级审核。评审标准:评审标准主要围绕申报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能力、工作业绩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审过程中,申报人员需提交详细的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如工作业绩报告、科研项目(课题)报告、论文、著作、获奖成果等。其他注意事项:申报人员需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虚假信息或伪造材料将取消申报资格。评审结果将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申报人员将获得相应的高级经济师职称。请申报人员密切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相关评审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最准确的申报时间和政策信息。
2024-09-12
客服电话:19283414895
「职称评审|职称申报」就上「职称评审网」-市